一、皇庭广场物业介绍
【物业名称】:晶岛国商购物中心\皇庭广场购物中心
【区位交通】:深圳福田CBD,双地铁交汇-全面联通地铁,紧邻深圳会展中心、平安金融中心第一高楼;两站到福田口岸,直接承接港人北上;区位绝佳。
【面积规模】:用地面积42,3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973㎡,其中计容面积80,609㎡(产权证面积),地下室面积4.66万㎡。
【产证年限】:土地年限40年,从2002年10月8日开始,剩余约18年。一本房地产证,明确不可分割销售
【建设情况】:2002年11月获取土地;2005年1月开工建设,总投资21.93亿,2010年5月竣工;该物业原名晶岛国商购物中心,2013年12月,皇庭广场正式营业并更名皇庭广场购物中心。
【结构情况】:皇庭广场共4层商业(B1、L1、L2),1层停车场(B2)。
【加建情况】:存在大量加建面积(屋面层L2层以上加建屋面层约6,815㎡商业用房,无报批手续,政府拆除704㎡,其余移交政府管理)。B2停车场46,549平方米(无权证,属于附属权益),775个车位,具备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管理单位为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皇庭广场分公司。
备注:因加建问题存在,过户存在挑战。
【出租情况】:香港人北上消费第一站;深圳皇庭广场的出租率持续走高,出租率高达95%。年客流长期超过3000万人次。
【估值情况】:2024年深圳皇庭广场项目收入36,860.28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皇庭广场的评估值为57.498亿元。


二、债权产生及流转情况
(一)2016年:30亿元信托原始债权
【主体】: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皇庭国际全资子公司,皇庭广场产权方)
【债权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30亿元;年利率为6.7%
【期限】:2016年3月签署合同,贷款期限2016-03-30至2021-03-30(5年)
【担保/抵押】:①皇庭广场及土地使用权抵押;②皇庭国际持有的融发投资60%股权质押;③境外子公司持有的融发投资40%股权质押(100%股权全质押);④皇庭广场应收账款质押;⑤连带保证:皇庭国际、皇庭投资、皇庭集团、实控人郑**。
(二)2021年,中信贷款到期,债务违约
【到期情况】:2021-03-30贷款到期,因三道红线-房地产融资政策收紧,无法续贷。
【还款情况】:仅还本金2.5亿元,剩余27.5亿元本金+利息逾期。
【诉讼情况】:2021-05中信信托向深圳中院起诉,申请查封皇庭广场(查封3年)。
【债权转让】: |
2021年5月,GP翰德东辉+LP东方国际+LP华平合资设立光曜钟屿[杭州光曜钟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设立项目公司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东方国际的出资2024年6月底到期,后获展期。 2021年6月23日,光曜夏岚收购中信信托持有的融发公司债权,但并未对外公布。 2024年6月12日(转让三年后),中信信托与光曜夏岚将上述转让事宜在媒体上进行公告。 备注:翰德东辉是一家领先的房地产不良资产投资平台,由华平投资与翰德集团创始人于2018年联合成立,聚焦一线城市核心区域,深耕特殊机会房地产投资。翰德东辉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不良债权、房地产特殊机会投资与处置,以及底层资产的价值提升和资产证券化等。其本项目核心操盘方,主导交易设计、资金募集、与中信信托谈判、司法执行、后续运营。 |
(三)2022—2023年:皇庭国际市场化处置失败
皇庭国际自2022年2月份,筹划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包括出售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
2022年共开展了两次挂牌:转让融发投资100%股权(底层为皇庭广场)。
【2022年3月18日首次】:转让参考价74.93亿元→无投资人报名;公告:《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
【2022年3月25日二次】:转让参考价56.2亿元→仍流拍。


【2022年11月后与意向重组方】:与意向方[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谈债务重组合作,丰翰益港2023年4月26日支付1000万元意向金,并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丰翰益港牵头对深圳皇庭广场项目的债务进行重组,双方应在60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后来再延长60天至2023年8月24日),但重组停滞不前。(根据皇庭国际公告,光曜夏岚和丰翰益港是“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其后修正为“两者并不构成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但存在关联关系”)
(四)2024年:进入强制执行
【2024-03被申请强执】:皇庭国际收到深圳中院执行通知书,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2024-04执行和解】: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融发投资与中信信托经友好协商,在保证皇庭国商购物广场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约定由法院每月直接从融发投资指定账户中划扣一定金额款项,一方面归还所欠中信信托部分款项,另一方面保障皇庭国商购物广场日常经营。
【2024-07债权转让】:深圳中院裁定准许中信信托将全部债权转让给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光曜夏岚股权穿透至东方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全国五大AMC)。自此:光曜夏岚成为新申请执行人。

(五)2025年:司法拍卖→流拍→以物抵债
【2025-08-12皇庭公告】:皇庭国际公告:皇庭广场将被司法拍卖(公告2025-039)。
【2025-9-9至09-10京东拍卖】:皇庭广场及附属设施设备,评估价57.50亿元(2024年底),起拍价:30.53亿元(约53折);流拍(仅1人报名,未出价)。
【2025-09以物抵债】:光曜夏岚向深圳中院申请:以第一次起拍价30.53亿元抵债。(截至2025年,本金27.5亿,利息14.54亿,债务本息合计42.04亿元)。该价格为3年前74.9亿的约4折。
【2025-10-08产权转移】:皇庭国际公告收到深圳中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03执627号之三)。裁定:皇庭广场以30.53亿元抵偿对应债务。产权变更:皇庭广场从融发投资过户至光曜夏岚(深圳)投资。

【对债权人】:以较为合适的价格,获得核心资产;但物业年限较短,且欠付物业欠费(欠管理费约1632万、水电费约740万),需要垫付税费,需要解决物业加建问题,需要搞定物业管理权移交,上述多个事项都有赖于债务人的配合,也需要较强的运营经验。同时,鉴于东方国际的资金成本较高,债权人需要寻找资金替换东方国际优先级资金。
【对债务人】:失去核心资产,但抵债后债务仍然未偿清;在抵债过程中,债务人一般会以配合过户及清场为条件,与债权人洽谈和解或免债事宜。债务人在该过程中虽然积极筹划自救,以求保留核心财产,但最终在洽谈多个合作方后,仍错失良机、资产价值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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