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懂一点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刑事案件必须遵循“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铁律,案子只有到了检察院、被决定提起公诉,法院才有资格接手,上级法院才有权指定管辖。但深圳企业家吴肇勇案,却将这一法定逻辑碾得粉碎,用一套拙劣又嚣张的操作,撕开了一场权力干预司法、程序全面违法的丑陋遮羞布!
一、铁证凿穿:时间线倒错,“未诉先定”是明目张胆的违法
没有任何模糊空间,清晰到刺眼的时间线,就是最锋利的罪证:
这串时间线,字字句句都在控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指定管辖决定时,吴肇勇是否构成犯罪、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全是未知数!案件连检察院的大门都没进,法院就急着“抢活儿”,搞“案件未到,管辖先定;人未被诉,法庭先圈死”,这不是轻微违法,是对刑事诉讼法的公然背叛,是对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权的粗暴践踏与公然羞辱,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致命一击——当法院沦为权力的工具,公平正义还有容身之地吗?


二、三大硬伤,撕开权力操控的遮羞布:
(一)坪山法院无任何法定关联,强行管辖就是越权乱法
我国刑事诉讼管辖的核心原则是“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为辅”,这是法律的红线,更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而本案中,犯罪地在龙华区,被告单位注册地在龙华区,吴肇勇的住所地在宝安区——从犯罪事实、主体身份到地域关联,坪山区与本案没有一丝一毫的法定牵连,连沾边都算不上!
明知无管辖权,却硬要强行捆绑,这不是履职,是越权执法、违法管辖!说白了,之所以跳过龙华、宝安,非要指定毫无关联的坪山法院,根本不是为了保障案件公正审理,而是为了方便预设审判结果、操控司法流程!
(二)指定管辖前提完全不成立,法律条文被当成废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仅适用于“管辖不明”或“存在管辖争议”的案件。这是法定前提,是不可突破的法律边界,任何权力都不能凌驾其上。
而本案,犯罪地、被告单位注册地、被告人住所地清晰明确,管辖归属毫无争议,完全不符合指定管辖的任何一个法定条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无任何管辖争议的情况下,强行作出指定管辖决定,这是典型的超越职权、滥用审判权,是明目张胆的违法操作!其出具的所谓《指定管辖的复函》,因缺乏法定前提,自始至终都是无效文书,连一丝一毫的法律效力都没有,却被当成“尚方宝剑”使用,这不是漠视法律,是公然挑衅法律的权威!
(三)指定管辖决定书提前出具,刻意隐匿,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公然剥夺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规定,指定管辖文书作出后,必须依法送达被指定法院、原管辖法院及案件当事人,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管辖权异议权及行使途径——这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抗辩底线。
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将法律规定抛诸脑后:提前19个月出具违法文书,刻意隐匿、拒不送达,既不告知吴肇勇,也不履行任何法定告知义务,直到庭前会议上,辩方依法申请核查,坪山法院才不情不愿地拿出这份“见不得光”的文书!这种操作,不是疏忽,是故意,是赤裸裸地剥夺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是为了堵住当事人的抗辩之路,为预设的“审判结果”扫清障碍!
三、深圳法治示范区,岂能沦为“包办司法”的笑柄?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反复强调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权力干预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圳,被国家赋予“法治示范区”的称号,本该是程序正义的标杆,是全国法治建设的榜样,本该让每一个公民、每一个企业家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温度。但吴肇勇案的发生,让我们不禁发出最尖锐的质问:此种“未诉先定管辖”的卑劣操作,是不是意味着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权被彻底架空?是不是意味着检察院的独立审查职能,沦为了走形式、走过场的摆设?是不是意味着从一开始,吴肇勇的“罪名”就已被权力内定,后续的审查起诉、审判,都只是掩人耳目的闹剧?
是不是意味着,人民法院的庭审不再是查明事实、彰显正义的场所,而是预设结果、走完流程的“表演现场”?是不是意味着,在深圳这片所谓的“法治示范区”,某些人可以利用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司法可以被随意操控?
更值得追问的是:这场明目张胆的程序违法,背后到底是谁在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公正?到底是谁在践踏法治尊严,破坏营商环境?
四、法律不容亵渎,正义不容被操控!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民营企业家的护身符,是亿万公众安全感的来源。深圳吴肇勇案所暴露的,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程序违法案件,更是一场权力干预司法、选择性执法、非法操控流程的严重乱象——这不是对一个个体的不公,是对整个法治体系的践踏,是对所有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威胁,是对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公然挑衅!
今天,我们发出最强烈、最尖锐的呼吁,倒逼正义归位:
立即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违法指定管辖决定书,将案件实行异地审理,斩断权力干预的黑手,还给案件一个公正的审理环境!
全面彻查本案中的非法取证行为,依法排除所有非法证据,严惩相关违法行为
启动全程庭审直播,将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让权力无处遁形,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彻底纠正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的乱象,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守住法治底线,修复被践踏的司法公信力,还深圳法治示范区一个干净、公正的底色!
正义从来不是“先定结果再走程序”,而是程序正义引领实体正义;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的尊严,不容任何权力肆意践踏,每一个被不公对待的个体,都有权利获得公正的审判!
深圳吴肇勇案,不是终点,而是检验深圳法治成色的试金石。我们将持续关注、持续发声,直到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