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明
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
(二)儿童出生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医院诊断证明
需要评估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持有三甲医院出具的相关鉴定证明。可到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三甲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医院检查评估资料一年内有效。
1.智力残疾类儿童需提供韦氏智力评估和社会适应行为评估两方面的证明。
2.精神(孤独症)残疾类儿童需提供智力评估、适应行为评估和孤独症行为评估三方面的证明。
(五)住房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六)儿童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需原件)
关注公众号“深圳疾控”,点击“预防接种”栏目,在弹出的菜单中点击“查验证明”,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开始查验”,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七)儿童的病历资料
(八)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红底)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请家长按要求备齐材料,依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到场进行资料核查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