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第一宗、深圳首次判决失信被执行人“拒执罪”案
✅2007年2月7日,深圳罗湖法院——中国第一宗追究“失信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开奔驰、戴劳力士、拥有多处房产、身兼3个公司老总的魏某台,却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拒绝支付借款,并声称自己无能力还债。
2007年2月7日下午,深圳罗湖法院以被告人涉嫌犯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悉,这是深圳追究老赖刑事责任的第一宗案件。
✅法庭在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魏木某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魏某台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二、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六种情形之一,由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的主体。
可以被纳入的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失信与限高的区别:
违反限高可能会失信,纳入失信必定会限高。
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就可能被采取“限高”措施;而失信更多针对被执行人故意不履行义务、恶意逃避执行的情况。
三、哪些人可能构成拒执罪?
拒执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类:
| 1.被执行人 | ||
| 2.协助执行义务人 | ||
| 3.担保人 | ||
| 4.案外人(共犯) |
四、26种构成“拒执罪”的情形
【一】妨害执行类(共计5种)
1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二】拒不报告类(共计1种)
6
被执行人未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 。
7
在人民法院哄闹、滞留,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的;
8
故意毁损、抢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查封标志的;
9
哄闹、冲击执行公务现场、围困、扣押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公务人员的;
10
毁损、抢夺、扣留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公务器械、执行公务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
11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财产的;
12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
13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14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15
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16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17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五】被执行人违规消费类(9种)
18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19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20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21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22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23
旅游、度假;
24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5
支付高额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6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作者:周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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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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