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政:允许商业办公厂房等非居住建筑改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实施办法》,为盘活低效存量空间资源、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创新路径。
该办法允许商业、办公、旅馆业、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物流、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等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用途临时转换,有效期为5年。这一举措被视为深圳在存量资源优化配置上的重要突破,有望释放大量闲置空间,服务于民生需求和实体经济发展。官网原文链接:https://www.sz.gov.cn/zfgb/2026/gb1408/content/post_12722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