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原则“分数优先,根据志愿顺序”
(1)确定考生投档顺序,按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投档;
(2)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对其在同一批次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该校已录满,则检测该批次的第二志愿学校,以此类推。
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录取学校无法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检索完该批次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转入下一批次志愿,按相同办法检索。
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学校录取。
2、同分比较原则
①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②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3、报考限制条件
(1)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含指标生,下同)综合素质评价需达标;
(2)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须在C+及以上,体育单科等级为C及以上。
特别提醒:(1)高中学校无法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2)所有考生按照志愿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转录。
根据录取规则,大家一定要记住,在填报志愿时,一定是最想去的学校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