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东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且你的自住住房正在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那么这个政策就是为你量身定制的!
只要你和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自住住房,并且正在进行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就有资格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图片来源:网络)

申报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自住住房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间频次及额度
提取时间频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每个申请人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户所有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该户因更新改造电梯分摊的自筹支出费用,且不超出办理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举个例子:就是你家为了更新改造电梯自己出了多少钱(自筹部分),在不超过你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前提下,就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假设王女士家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中,自家分摊的自筹支出费用是 3 万元,而王女士办理提取时公积金账户余额有 4 万元,那么王女士最多就可以提取 3 万元;但如果王女士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 2 万元,那就只能提取 2 万元了 。

办理要件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
更新改造电梯费用分摊书面协议(原件);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以产权人配偶身份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产权人身份证件原件);
申请人本人名下提取转账账户(原件)。

线下受理窗口
(一)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动产公积金业务专窗;
(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龙办事处;
(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虎门办事处;
(四)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平办事处;
(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塘厦办事处;
(六)东莞市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专窗;
(七)东莞市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专窗;
(八)东莞市水乡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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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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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小珩
封面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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