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XX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至邮箱:2229755810@qq.com。
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招聘小组依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形式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4、5、6项材料收原件,2、3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