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6日,继深圳湾口岸、西九龙高铁站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准许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坐落于深圳境内的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连同落马洲大桥深圳段桥面、箱梁与连接道路,依照香港法律实施管辖。
土地主权归属深圳市,但在划定范围之内,司法、出入境、禁区管理全部适用香港特区制度,形成土地所有权不变、治权临时划转的跨境新模式。
一、管辖范围:联检大楼,整条跨境桥梁
授权划定的辖区分为两块:核心主体是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内部的港方口岸区;延伸范围覆盖落马洲大桥深圳一侧桥面、桥体内部通道以及衔接口岸的路面道路。土地用途永久锁定为口岸通关,不得改为商住、产业用地。
使用权采取租赁模式:香港特区以象征性租金,向深圳方面承租整片区域,租期从口岸启用之日算起,延续至2047年6月30日,与基本法过渡期保持一致,租期届满可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续期。
在划定范围内,香港实施封闭式禁区管理,出入境查验、治安执法、民事刑事司法全部沿用香港法律,等同于把香港的边境关口,整体平移到深圳地界。
二、制度溯源:一地两检政区先例
有读者把这类安排当成特例,实际上,这是内地与香港跨境口岸成熟的制度设计。
早在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授权香港管辖深圳湾口岸港方片区,连横跨深圳河的大桥北段划入港方管区,桥上靠左行车、适用香港法规,桥下河道执行内地律法,一地两套管理制度,早已落地运行二十年。
后来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同样划分双口岸区,内地口岸区设在香港境内,适用内地法律。
皇岗口岸沿用深圳湾成熟方案,本质逻辑完全一致:土地所有权归属内地,中央人大行使全面管治权,依法临时划转口岸片区的行政管理权,打通通关壁垒。
旧皇岗口岸运行四十余年,实行两地分设查验区,旅客必须往返穿梭巴士辗转过关,24小时通关的优势被繁琐流程大幅削弱。口岸重建后取消货运业务,只保留客运通道,升级为“一地两检、一次放行”,旅客在同一栋大楼内办完两地手续,不用再跨境奔波。
三、地缘价值:河套科创区与北部都会区的通关枢纽
从政区格局来看,皇岗地处深港边境中段,紧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
货运业务全部外移至莲塘口岸,落实“东进东出、西进西出”的口岸布局,腾出大片土地用于科创园区开发。新口岸打通之后,港铁北环线支线直达皇岗,香港北部都会区与深圳福田、河套片区连成一片。
通关效率升级,直接服务深港同城化:往来人员实现半小时通勤,流动不再受制于边境查验。人大授权完成管辖权划分,扫清法律障碍,让跨境协作不再被边界法条束缚。
四、结语
从法理上讲,土地属深圳市,所有权未发生变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与基本法行使授权,把口岸封闭区域的治权,有限期限内交由香港特区行使。
继深圳湾、西九龙之后,皇岗口岸成为第三块跨境共管的特殊片区,为粤港澳大湾区边境治理写下新的范本。
主编:方舆无形,职方司大夫。职方为备用号,他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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