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是太懒了,就不能买个锅,自己做饭吗?”昨天在文章中诉说了在深圳吃不到家乡臊子面的苦恼后,有老乡反问道。
自从来深圳后,我除了在路边摊、大排档解决一日两餐外,许多时候,特别是周末,总会以泡面为食。这让许多关心我的读者很是不解,质疑之声不绝于耳,大有怒我不争、哀我不幸之感。
不过,他们不会想到,去年刚来广东时,我也曾想自己做饭,并最终以失败告终。
那时,我们被外派到东莞东坑的工厂,租住在离单位一公里外小巷深处的民房里,每人一个单间。屋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破旧的衣柜外,别无长物。
来广东不久就下起了连阴雨,我从没想到这房子不但旧,还是破的。楼外的雨淅淅沥沥打在窗棂上,头顶的雨从楼板上渗下来,滴滴答答落于床前。在西安时,我也住过西八里村、长乐坡,那些城中村的民房虽然破,但漏雨却从没见过。这也算是长见识了!
不过,房子虽破,好歹有个阳台。阳台上有个锈迹斑斑的洗菜盆和水龙头,还有张落满灰、好像随时会散了架的旧桌子。
有一次我试着拧了一下龙头,竟然还能出水。我一时心血来潮,决定效仿在西安时的生活,买个电磁炉,每天晚上下班后买点鸡蛋、青菜、香菇煮面吃。
说干就干,我很快在淘宝上买了锅碗瓢盆。就在下单后,我暗问自己:那个破旧的阳台真的能做饭吗?
但我已没了尝试的机会。
就在刚收到快递、还没来得及打开的那天早上,我突然接到公司的命令,下午都要搬回深圳,坐同事的车回去,同时还知道深圳也已给我们备好了宿舍。
来东莞不到一个月,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置办了被褥和生活用品,这下又得搬家了。整整收拾了两个小时,三个人的行李最终塞满了那辆本就不大的车子。锅碗我也带不走了,赶紧联系快递退了回去。
不过另一个同事已做了半年饭了,他的那套厨具倒没丢,塞进条纹袋里挤上了车。
来深圳后,我们俩被安排在一个宿舍。本以为深圳的条件一定比东莞好,毕竟是大城市。然而,当车子来到宿舍楼下、车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我才知道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这是什么地方呀?七层高的民房,外墙黑一片白一片,贴满小广告,乱拉着各种电线、水管,斑驳得就像八十岁老人的脸,在夕阳余晖里似乎有点摇摇欲坠。山墙上还搭建着石棉瓦房,底下藏着小卖部。
半新不旧的小轿车、装着厨具、贴着快餐广告的三轮车,横七竖八堆满院子。各种形状的快递包裹就那样七零八落地扔在楼梯口。这真的是大城市深圳吗?我问自己。
我们住的是七楼。在西安小区停电时,我也徒步爬上过14楼,但在深圳,我却怯了。不知为何,西安的楼爬七八个台阶就是一层;而深圳,爬一层要转一圈,走个完整的“7”字。往往在楼下还好好的,一爬上楼就满身满脸都是汗。
也许是因为顶楼最便宜吧,在东莞时宿舍在顶楼,到了深圳还在顶楼。大热天,一进屋,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因为是二居室,房子比东莞略大,还有客厅,但除了多一张旧沙发外,也并不比东莞的民房豪华。
卫生间在阳台尽头,那扇木门可能因为年代久远,早已变形,不十分用力都关不上。有天下午,我刚走进去蹲下,室友突然推门而入。我记不清他当时是什么表情,只记得我们都愣住了,四目相对后,他突然转身,掩鼻仓皇而逃,好像身后有鬼在追。
门外有一个台子,上面有个很旧的燃气灶。舍友来了之后,就把他的那一套做饭的家伙摆了上去。有的东西台子上摆不下,就干脆塞在台子底下。
如果这巴掌大的地方也能叫厨房,那它和卫生间简直是零距离。你能想到我蹲在门内马桶上,室友就在门外一米远的地方炒菜是什么感觉吗?
来深圳一个月后,忘了是我们俩谁提出合伙做饭,因为要用他的厨具,我主动买了一袋米。后来便是买菜的问题。刚来深圳时我就发现,离我们宿舍最近的小饭店也在一公里外。走一公里去吃饭倒也不是什么难事,但大热天,下了班饥肠辘辘,还要跑一公里去买菜,再跑回来爬楼做饭是什么滋味,未必每个人都体会过。
刚开始我们分工挺明确:我负责炒菜做饭,他洗碗。因为用的是他的锅碗瓢盆,我便只能自己买菜了,他有时也会在拼多多上买些。下班后,他常常会去跑步,等我做好饭再回来。
不知六月的深圳怎么会那么热。我烟熏火燎地炒着菜,头上的汗不断涌出来,一滴滴淌进了锅里。更绝的是,厕所里还不时飘出令人想要逃离的怪味。饭做好了,我却一口也不想吃了。
有一次,室友交代说想吃丝瓜炒鸡蛋。我一个北方人,没吃过丝瓜,更不认识,在超市找了半天。后来菜炒好,他说味道不对,直到看到墙角剩下的菜。
“你看看你买的是什么?这是丝瓜吗?”
也许在他看来只是一句无意的唠叨,却让我很不舒服。菜是我买的,也是我做的,怎么还吃力不讨好啊?
那天以后,我又勉强做了两天饭,最终选择了放弃。
“那半袋米我不要了,你自己做饭吃吧,我以后还是买饭吃。”一天早上,当他再次讨论晚上吃什么时,我平静地说。
“那也好,我一个人还省事。”他如释重负地笑笑。想来这段日子,他也过得不痛快。
其实,室友也是好人。我刚到东莞时,他是第一个跑下楼帮我搬行李的,也是他带我找房东、帮我租房子的。但不知为何,在做饭这件事上,我们就是合不来。
那短暂的合作如同一场梦,醒后便已无痕。
那之后不到一个月,我就辞职走了。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带他去了一家湘菜馆,点了四个菜、几瓶啤酒。他也挺惊讶,想不到平日节俭的我也有请他吃东西的一天。那晚,我们几乎没怎么说话,只是大口地喝酒。
此去经年,这一走,可能一辈子不会再见了吧。所有过往,皆已是昨梦前尘。
但世事无常,不到一年,我又被老板叫了回来,我们又见面了。
现在的我们还住在一起,他做他的饭,我吃我的路边摊,谁也不打扰谁。不过有时候,在我吃泡面时,他会调侃一句:“这么大的老板,还吃泡面?股市一天亏几千,吃个十几块的外卖都舍不得嘛!”
我不知道说啥。我舍不得,他又何尝舍得?每天下班后,他第一时间去跑外卖,直到深夜,才听到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然后是阳台传来的锅铲碰撞的叮当声——他开始做晚饭了,顺便给第二天准备午饭。
每当此时,我常会想起去年六月,我满头大汗炒丝瓜的场景。时至今日,我还是不认识丝瓜。
那半袋没吃完的米,大概早就潮了。就像我们那段想合伙好好生活的时光,在潮湿的南方空气里,发了霉,长了毛,最后只能各自扫进角落。
如今我早已提不起做饭的兴致,连周末也懒得下楼。吃完泡面,就缩进被窝刷短剧。也许在那座七层高的民房里,在那个厨房与厕所零距离的逼仄空间里,我早就失去了好好吃饭的尊严。
有时午夜梦回,也会想起在西安的日子。每天早上睡醒,去楼下超市挑菜,跟在大叔大妈身后排队打秤、结账。那时候,真的是想吃什么就做什么。
然而,这样的日子,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如偏爱这些文字,欢迎关注公众号,也愿你将故事分享给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