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分享的第20篇行政处罚案例
接过不少求美者的咨询,都说不知道当时帮她做手术的医生究竟是谁。
见一医生因手术记录记载的主刀和助手全不是实际操作的人,被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伪造病历,罚款3万元且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1个月的行政处罚案例,分享出来: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很直接:
手术记录记载主刀为张某某、助手为李某某,但经监控视频及打卡记录查实,实际主刀为程某某、助手为应届毕业生胡某某。
主刀和助手,跟手术记录上写的全对不上。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四款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伪造、篡改、隐匿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以及有关资料。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对该医生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执业活动1个月。

启发
这个案例的查实方式值得留意:监控视频及打卡记录。
手术记录写的是张某某主刀、李某某助手,最终卫健委认定的是程某某主刀、胡某某助手,也就是说,监控视频应该能看到主刀医生和助手是谁,然后打卡记录能显示张某某根本没参与手术。
有点好奇的是,这监控是手术室里的监控,还是公共区域的监控?
监控查实伪造病历,不是孤例。
之前写过护士伪造护理记录被暂停执业6个月的案例,那个案例也是靠监控查实的——走廊监控显示7小时只进了2次病房,护理记录却登记了6次巡视数据。
监控之下,虚假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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