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务员、工会社会工作者均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员额管理。
(二)本公告内容和相关提示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成为名义上或实质上的用工单位,也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与考生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三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同时应时刻关注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六)考生有以下情形的,记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两年:
1.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
2.考试过程中存在使用违禁设备、作弊、代替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不参加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
4.在聘用公示后放弃入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
5.其他应记入诚信档案情形的。
(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