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缴存比例
1️⃣职工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
2️⃣最高缴存比例: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3️⃣调整周期: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
4️⃣办理方式: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
✅扩大群体覆盖
1️⃣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深圳市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此次《管理办法》将相关试点内容纳入,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政策保障。
2️⃣覆盖范围:除国家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五类强制缴存单位及其职工外,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