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公积金重磅新政!4月1日起实施!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
此前,深圳市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此次《管理办法》将相关试点内容纳入,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政策保障。除国家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五类强制缴存单位及其职工外,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管理办法》还纳入了化解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的成熟实践经验,明确公积金中心可通过调解等方式处理职工投诉,同时鼓励单位与职工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纠纷,推动纠纷柔性处理,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据了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10年12月施行以来,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10329亿元,累计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94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55万笔、3926亿元,制度惠及面持续扩大。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顺应了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升级趋势,将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红利。
新规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详情


3月17日,多云间晴天,18℃-26℃;东风3级;相对湿度55-90%。

深圳“10+1”区2035发展蓝图首次全景披露
近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正式印发实施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详情
深圳2026中考招生通知公布,这一科目由闭卷调整为开卷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6〕34号)。基于素质导向,今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调整为20分,中考总分为63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增加过程性评价,现场考试实行“三大类(16小项)各选一项”。为减轻考生负担,道德与法治科目由闭卷笔试调整为开卷笔试。>>详情
深圳这些个人、组织,拟获国家级表彰
3月16日,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对广东省拟推荐的11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推荐对象、11名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和29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深圳两名个人和一个基层党组织拟获推荐。>>详情
开通倒计时!地铁13号线二期(北延)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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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千万颗年轻的心因同一个梦想而共鸣,属于青春的答案在坪山这片创新与活力的沃土上愈发清晰而响亮。此刻,一场关于青春的盛宴——第五届“用青春向人民报告”演讲大赛坪山赛区比赛正蓄势待发,邀您共鉴青春的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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