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深圳的打工人注意啦!深圳公积金又甩出一项“王炸”新政!从下个月开始,你的公积金账户可以自己“涨”了!本文一次性为您整理缴存新政+提取指南,建议收藏!
一、新政速览:你的公积金,你可以“加码”
深圳市最新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对实施了十几年的老办法进行了全面优化。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就是:
个人可以申请提高缴存比例!
以前,公积金缴存比例完全由单位说了算(在5%-12%之间选择)。但从今年4月1日起,你可以在单位为你确定的缴存比例基础上,主动申请提高你自己的缴存比例!
为什么要多缴?
多缴公积金,好处可不止一点点:
能提高到多少?
调整后,你个人的缴存比例,加上单位的比例,总额最高不能超过12%。也就是说,如果你单位现在按5%缴存,你最高可以申请将自己承担的部分也提高到7%,这样加起来就达到了12%的上限。
什么时候能调?怎么调?
这项操作不是随时都能做的。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即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你只能申请调整一次。有想法的朋友,可以向自己单位的公积金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他们来统一办理。
二、不止是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也有“身份”了!
这次新规的另一大亮点,是把目光投向了日益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
三、现行公积金缴存标准回顾
趁着新规的热乎劲,我们也带大家复习一下目前深圳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标准,方便您做决策:
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范围:单位和职工均可在 5% 至 12% 之间自主选择。
新规特别提醒:未来,单位比例不变,个人比例可在单位比例的基础上,自愿上浮,但总和仍不能超过12%。
四、算笔账:多缴公积金,贷款额度能高多少?
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多缴了公积金,到底能多贷多少钱?
目前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这样计算的:
但是请注意,最终可贷额度是你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6倍,且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额度。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要鼓励大家多缴:账户余额越多,能贷到的16倍数额就越大,越容易触达上限。
同时,贷款额度也会参考你的还款能力,即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你(和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总和的50%。
附:深圳公积金提取指南(含9种全额提取情形)
除了缴存新政,公积金提取政策也是大家最关心的话题,特别是全额提取的情形,今天一并整理呈现:
一、公积金提取的14种情形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住房消费类提取(5种):
购买住房(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
支付房租
出资更新、改造本市老旧小区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提取(9种):
6. 退休
7.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 户籍迁出本市
9. 非本市户籍职工不在本市继续就业
10. 达到规定年龄,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
11. 在境外定居
12. 家庭被认定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13. 职工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14. 经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二、9种可全额提取的情形
以下9种情形,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在境外定居
户籍迁出本市
非本市户籍职工不在本市继续就业(需已办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或本市社保停止缴费满3个月)
家庭被认定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
购买首套住房(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夫妻双方可合计提取)
注意:除第9种情形外,前8种情形提取公积金全部余额后,公积金中心将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租房提取最新政策
对于在深圳无房的职工,租房提取政策如下:
适用人群: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执行期限:2025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提取额度:每月可提取额 = 申请当月应缴存额 × 80%
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四、提取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推荐):
线下办理:
预约方式: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预约
这次的新规给想要提高未来贷款额度的朋友们打开了一扇门。 虽然短期内到手工资会少一点点,但从长远看,既能攒下一笔可观的住房储蓄,又能享受税收优惠,还能撬动更大的低息贷款,一举多得!对于有购房计划的朋友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新规将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如果您对这个政策感兴趣,现在就可以开始盘算,并和自己的单位沟通起来了!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圳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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