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6年3月16日实施,有效期5年。该政策针对城市更新项目中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则作出重要调整,核心内容如下:
一、政策要点
1️⃣新旧项目区别对待
已完成审批项目:维持原有保障房配建要求,按《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深建规〔2025〕11号)执行。
未完成审批项目:取消保障房奖励容积,原则上不再强制配建,但需通过新增建设、存量盘活、多元收购等渠道补足保障房供给。
2️⃣工业区改造例外
旧工业区改造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不适用上述放宽条款,仍需按原规定配建,体现对产业用地转型的严格管控。
二、政策背景
1️⃣灵活性提升:通过调整配建要求,降低开发商参与城市更新的门槛,加速存量土地开发。
2️⃣多渠道供给:强调通过多元化方式(如收购存量房)完成保障房建设目标,缓解集中配建压力。
3️⃣区域平衡:各区政府及前海管理局需统筹资源,确保保障房总量达标,避免局部供应短缺。
三、实施影响
1️⃣开发商:未审批项目成本降低,但需关注后续土地获取或收购的合规性。
2️⃣保障房体系:短期可能减少新建配建量,但长期依赖多渠道补充,需加强监管以防供应缺口。
该政策是深圳优化城市更新与住房保障协同机制的重要尝试,未来五年内将动态观察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