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协商 共促发展|深圳公司召开《2026年集体合同(草案)》平等协商会议
经工会方和行政方共同商定,2月2日上午,深圳公司在本部召开《2026年集体合同(草案)》平等协商会议。深圳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刘菲,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唐民建,分别作为工会方首席代表和行政方首席代表出席会议。
会上,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的协商原则,以对企业与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2026年集体合同(草案)》中关于劳动用工、薪酬待遇、休息休假、生活保障、安全生产、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内容,展开了务实、深入的交流与协商。经过充分讨论,双方就草案全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续,该草案将依照规定程序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本次平等协商会议的召开,是深圳公司进一步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推动职工与企业共建共享共赢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公司对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支撑。下一步,深圳公司将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各项条款,不断提升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奋力开创公司“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素材来源:党群综合部(团委)
文 / 图: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