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工作需要,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规定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领导干部及理论骨干的培训、轮训与专题研讨,并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二、岗位需求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类别及要求详见《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专业未列入目录,可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后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括2026年毕业生及已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8.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 热爱党校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风严谨;
10. 符合招聘公告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 满足《岗位需求表》明确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2. 2026年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同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4. 港澳居民可按照相关规定报考;
5. 年龄等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不得报考条件: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6.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1月31日9:00至2026年3月13日17:00。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上传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2026年毕业生提供)、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及其他所需证件扫描件。
3. 报名确认: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初审,结果直接在系统反馈,应聘人员需确保信息准确。
(三)资格复审:通过初审者需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核:
1.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由评委组评分,百分制,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
3. 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校(院)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递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公示影响聘用或放弃聘用等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内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产生。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校(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试用期半年(有工作经历)或一年(无工作经历),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1.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虚假信息或材料将取消资格。
2. 参加面试、体检时须携带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
3. 聘用后须服从专业技术岗位安排,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原则上需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4.本公告由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请有意者及时报名,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确保顺利参与招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