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披露一起高坠亡人事故工人在11楼高空安装空调外机时因没系安全带,34.1米坠亡!
2026年3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调查组认定,宝安沙井“3·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员工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6年3月7日10时35分许,金××公司所属的空调安装工韩某涛(持有高处作业证)到达小区地库与业主电话联系获得入室密码后,使用手推车将空调拉至某室内准备空调的安装作业,业主在不久后进入某室。12时49分许,装载有另外两台空调的微型面包车(贴有货拉拉标识)到达岗亭,物业保安检查车内物品后便放行。
3月7日16时58分许,韩某涛已装完房间的三台空调,准备将客厅柜式空调外机装在书房窗户上方的百叶窗内,其爬出书房窗户后一脚踩在窗扇上沿,另一脚踩在百叶窗内(见下图)抬起空调外机,在搬运过程中不慎从11楼书房窗扇处摔落至地面。
事发前涉事员工在室外高处作业(事发监控截图)
书房内部情况
▷直接原因:
涉事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系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冒险到室外进行高处空调外机安装作业,在将空调外机搬运至上方百叶窗的过程中不慎从十一楼坠落至地面,造成本起事故。
涉事空调外机
1.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于书房窗外上方的百叶窗内,距地面的高度约为34.1米,在该处作业时存在高处坠落的风险。百叶窗位置
外墙未见安全带系挂点、未设置挂点装置
2.涉事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在现场无系挂点的情况下,未设置挂点装置且未系挂安全带,冒险到十一楼室外进行高处空调外机安装作业。涉事员工使用的安全带未见破损痕迹
安全短绳连接挂点的安全锁扣未锁紧
滑动查看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韩某涛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系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冒险到室外进行高处空调外机安装作业,在将空调外机搬运至上方百叶窗的过程中不慎从十一楼坠落至地面,造成本起事故发生,应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金广源公司主要负责人朱某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有效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员工未系挂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金××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监督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员工未系挂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四)其他处理建议
涉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未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零星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未发现涉事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后未经报备进行高处空调外机安装作业(零星作业),未深入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同时建议由涉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内部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处理。以上处理在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后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