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
深圳市普通高中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与普通高中名额分配
(原“指标生”)批次录取工作
顺利结束
考生可登录深圳招考网
招考服务栏目
(https://szeb.sz.gov.cn/szzkw/zkfw/)
查询录取结果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应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项目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中考成绩占60%,项目考核成绩占40%)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中考成绩控制线。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项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报考省一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
温馨提醒: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名额分配及后续批次划线录取,不得转录其他学校。公办一类自主招生学校某项目报名人数如果低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同比例缩减该校该项目自主招生计划,各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直接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
今年,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将本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分配到全市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
填报公办普高名额分配志愿且达到该校名额分配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名额分配批次投档,当该生填报的公办普高分配给该生所在初中学校(或所在区)的名额分配计划未录满时,即投档成功;
如遇考生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则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名额分配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历史、道法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名额分配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名额分配计划自动失效。各公办普高未完成的名额分配计划自动转为统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进行录取。
考生可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录取结果。已被名额分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统招第一批及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