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实施通知
为降低市民购房资金压力,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结合深圳楼市实际调整公积金贷款配套政策:
- 上调公积金基础贷款额度,单人最高可贷 70 万元,夫妻共同申请最高可贷 130 万元;首套房贷款额度统一上浮 60%。
- 实施生育家庭专项倾斜,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70%,初婚初育家庭上浮 50%,两项政策不叠加,由家庭自主选择最高上浮标准。
- 购买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40%,同步简化公积金提取还贷、首付提取审批材料,线上全程办理。
- 支持跨区公积金互认,外地缴存职工在深购房可合并计算缴存年限,同等享受深圳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本政策有效期 3 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