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不扰”的核心是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对不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监管领域,将经营主体可自主规范管理或已实现非现场监管的事项,纳入“无事不扰”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清单内事项不主动上门检查。
深圳率先将这一改革从市场监管领域拓展至全市跨部门范围。2025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首发359项局内“无事不扰”事项。同年12月,联合全市12部门发布全国首批385项跨部门“无事不扰”事项。2026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将局内事项增至427项,占一般监管领域的94.8%。2026年6月,全市20部门发布第二批跨部门“无事不扰”事项清单,覆盖59个行业领域235项检查事项。目前,深圳市跨部门“无事不扰”事项累计达979项,涵盖不正当竞争、合同、拍卖、文化体育、消防、政府采购、社会保险、生态环境、工程造价、水土保持等76个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