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6月15日—7月14日(截至18:00)。
二、申请单位须自主申报,原则上使用概念验证中心(或中小试基地)主任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三、申请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申请指南》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交审核后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内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四、项目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申请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验原件。
五、为做好概念验证(或中小试)服务费用的审计工作,请按照《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费用清单》填报相关审计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聚集成果、人才、资本和市场等转化要素,营造概念验证生态系统,对具备良好的概念验证、创业孵化等条件的新型载体予以支持。重点支持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领域。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21〕1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五)《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6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资助资金按照不超过申请单位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两个年度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后实际投入的概念验证服务费用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
①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
②申请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具有明确的目标、完整的服务和运行管理制度。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曾经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基础和技术扩散能力,具备提供概念验证服务的成功经验;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应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委托合作关系,具备提供概念验证商业委托开发的能力;
③申请单位应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资金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础研究项目优先进入概念验证项目库;
④申请单位应对外提供概念验证服务;
⑤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相对固定的概念验证专门用房,用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概念验证中心主任
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科技成果基础研究、概念验证、创业孵化、投融资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
3.服务人才团队
①聘任具有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职称证书或相关培训(结业)证书的专职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不少于2名,熟悉科技成果产品开发、概念验证分析、商业顾问咨询、投融资孵化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
②项目服务人才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含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和专职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80%,提供概念验证项目场景对接、指导咨询、跟踪培训、交流推广和延伸配套等服务。
4.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
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并且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遴选和评价。
5.其他
①申请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及服务人才团队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服务人才团队成员未被列入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③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④概念验证中心的专职人员、研发场地不得与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重复;
⑤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二)限项条件
同一申请单位申请项目不超过2个。
五、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概念验证服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2024-2025年申请单位营收情况、聘任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专家顾问咨询、项目实验验证、商业投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培训、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房屋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费用;应明确审计核减金额、核减原因及审定金额,提供申报费用明细表(包含记账凭证日期及编号、摘要、金额、发票号等内容)。概念验证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专项审计要点可参考指南附件;
(三)《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原件;
(四)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提供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原件;
(五)概念验证中心主任、专职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及相关专职服务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近半年的深圳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学历(或职称)等材料复印件,境外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需提供能充分证明在申请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复印件;非专职服务人员仅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或职称)等材料复印件。概念验证中心主任、服务人才团队和概念验证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成员名单,围绕项目库项目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工作证明材料;
(六)概念验证项目库项目汇总表原件。内容包括项目简介、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概念验证预算、是否获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资金立项并通过验收。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提供项目理论基础(提供能够说明科学问题或原理的论文、专著及其他相关研究成果)、项目验证方案(包括预期解决的产业界的技术问题和实现的产品功能)。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应提供企业委托验证项目合同和项目验证方案;
(七)概念验证中心管理和运营制度复印件。包括遴选评审、成果收益、绩效管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安全生产等制度文件;
(八)概念验证中心提供对外概念验证服务证明复印件。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提供对外概念验证服务案例清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或者职务成果赋权交割佐证材料等;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提供对外概念验证服务案例清单以及委托验证开发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概念验证中心申请单位提供资金、仪器设备、人才等配套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提供概念验证中心场地相关证明复印件: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提供专门用房场地面积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提供专门用房不动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十)自查情况的说明原件;
(十一)项目承诺书原件;
(十二)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十三)提供概念验证中心成立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概念验证中心由申请单位设立的文件。
注意事项:概念验证中心的项目名称统一按照“深圳市XX概念验证中心”申报。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及表格,由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原则上使用概念验证中心主任账号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4日18:00。
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下达资助后,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验原件。
(三)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88102187、88100072。
技术支持:0755-86576088、86576087。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九、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项目拟定——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审定——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经费拨付。
十、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不含特别时限)。
十一、证件
下达资助计划文件。
十二、法律效力
申报单位凭下达资助计划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申请单位应当自认定后第二年起,连续五年将概念验证中心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向市科技创新局报送备案。市科技创新局对已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开展两次评估,间隔不少于两年。概念验证中心自第二次评估结束后,每五年接受一次市科技创新局自行组织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评价。
声 明
一、自主申报要求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在市科技业务系统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凡是购买、委托代写代填项目申请书的,购买委托中介服务的,或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将书面材料投递至complain@sticmail.sz.gov.cn,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举报。
二、审计报告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审计报告。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无二维验证码(未备案)或属于虚假二维验证码(未备案)的审计报告,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予以失信违规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一定期限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对出具虚假不实审计报告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一定期限依法依规停止服务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参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负责的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咨询、审计等服务,并按规定抄送市财政局。
三、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一经立项,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接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监督,配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完成相关检查和抽查。事前资助的项目,有义务按合同书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并于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予以失信违规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一定期限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四、设备共享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利用项目资金购置单台(套)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应当按照《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查重、评议,提交相应的科研仪器购置评议报告,并在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涉及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除外。同时,应当按照《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参与年度开放共享服务考核。
附件2
2026年度深圳市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与转化,重点面向行业内中小企业提供科研成果和实验技术的二次开发、小试试验、中试放大、工程化和工艺化等中小试验证服务和研发设计外包服务,解决行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的验证周期长、难度大、熟化慢、成本高等痛点问题,畅通科技成果从概念产品验证试制向中小试成熟产品放大生产的价值实现。重点支持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领域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21〕1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五)《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6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资助资金按照不超过申请单位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两个年度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后实际投入的中小试服务费用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
①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建设;
②申请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中小试基地建设方案,具有明确的目标、完整的服务和运行管理制度。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应曾经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基础和技术扩散能力,具备提供中小试服务的成功经验;依托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应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委托合作关系,具备提供中小试商业委托开发服务的能力;
③申请单位应建立中小试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财政资金立项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技术攻关项目优先进入中小试项目库;
④申请单位应对外提供中小试服务。
⑤申请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中小试工艺开发、优化验证和产品检测的条件和基础,应当拥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备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拥有中小试工艺验证、放大生产和产品检测必备的专用设备、通用计量、测试仪器及专用软件的原值不低于1000万;
⑥中小试基地应具备必须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符合国家、省和市安全、环保要求,中小试环境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标准要求。
2.联合申报参与单位
①申请书中填报参与单位名称并加盖参与单位公章;除申请单位外,中小试基地共同建设的参与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
②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单位和参与单位在中小试基地建设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服务收益分配等相关内容;
③中小试基地主任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中小试项目服务人才团队的专职工程师中,申请单位人数不少于单个参与单位人数;
④申请市级中小试基地认定的场地、设备应集中设置于申请单位,可长期用于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
⑤如获得市级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财政资助资金将全部拨付至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统筹用于中小试基地的建设和运营。
3.中小试基地主任
中小试基地主任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中小试方案设计、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中小试全流程,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
4.服务人才团队
①聘任相关领域中小试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名,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中小试开发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
②中小试项目服务人才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含中小试基地主任和中小试专业工程师],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50%,提供中小试放大、工艺优化验证和产品检测等服务。
5.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
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并且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中小试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遴选和评价。
6.其他
①申请单位、中小试基地主任及服务人才团队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服务团队成员未被列入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③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④中小试基地的专职人员、研发场地及中小试仪器设备不得与其他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重复;
⑤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二)限项条件
同一申请单位申请项目不超过2个。
五、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中小试服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2024-2025年申请单位营收情况、聘任中小试验证专业技术人才、升级和改造中小试验证研究专用设备费、中小试验证设备运营费、中小试验证质控检测和产品性能检测费、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场地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费用;应明确审计核减金额、核减原因及审定金额,提供申报费用明细表(包含记账凭证日期及编号、摘要、金额、发票号等内容)。中小试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专项审计要点可参考指南附件;
(三)《深圳市中小试基地建设方案》原件;
(四)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提供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原件;
(五)中小试基地主任、中小试专业工程师及相关专职服务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近半年的深圳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学历(或职称)等材料复印件,境外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可充分证明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非专职服务人员仅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或职称)等材料复印件。中小试基地主任、服务人才团队和中小试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成员名单,围绕项目库项目开展中小试服务工作证明材料;
(六)中小试项目库项目汇总表原件。内容包括项目简介、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中小试预算、是否获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资金立项并通过验收。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应提供中小试入库项目中小试可行性方案,包括理论研究基础和中小试开发实施方案。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应提供中小试入库项目企业委托中小试开发合同和可行性方案;
(七)中小试基地管理和运营制度复印件。包括遴选评审、服务收益、绩效管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安全生产等制度文件;
(八)中小试基地提供对外中小试服务证明。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提供对外中小试服务案例清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提供中小试服务案例清单以及委托中小试服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中小试基地申请单位提供资金、仪器设备、人才等配套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提供承担中小试基地场地面积证明材料如不动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相关证明材料;
(十)中小试基地申请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认可的安评和环评报告复印件;
(十一)有参与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约定各方在共同提供中小试服务合作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服务收益分配等;
(十二)自查情况的说明原件;
(十三)项目承诺书原件;
(十四)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十五)提供中小试基地成立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中小试基地由申请单位设立的文件。
注意事项:中小试基地的项目名称统一按照“深圳市XX中小试基地”申报。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及表格,由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原则上使用中小试基地主任账号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4日18:00;
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下达资助后,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验原件。
(三)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88102187、88100072。
技术支持:0755-86576088、86576087。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九、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项目拟定——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审定——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经费拨付。
十、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不含特别时限)。
十一、证件
下达资助计划文件。
十二、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下达资助计划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申请单位应当自认定后第二年起,连续五年将中小试基地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向市科技创新局报送备案。市科技创新局对已认定的中小试基地开展两次评估,间隔不少于两年。中小试基地自第二次评估结束后,每五年接受一次市科技创新局自行组织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评价。
声明
一、自主申报要求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在市科技业务系统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凡是购买、委托代写代填项目申请书的,购买委托中介服务的,或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将书面材料投递至complain@sticmail.sz.gov.cn,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举报。
二、审计报告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审计报告。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无二维验证码(未备案)或属于虚假二维验证码(未备案)的审计报告,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予以失信违规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一定期限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对出具虚假不实审计报告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一定期限依法依规停止服务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参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负责的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咨询、审计等服务,并按规定抄送市财政局。
三、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一经立项,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接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监督,配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完成相关检查和抽查。事前资助的项目,有义务按合同书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并于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予以失信违规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一定期限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四、设备共享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利用项目资金购置单台(套)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应当按照《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查重、评议,提交相应的科研仪器购置评议报告,并在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涉及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除外。同时,应当按照《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参与年度开放共享服务考核。
附件3
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
基地认定资助项目专项审计要点
一、审计基本原则
(一)概念验证中心:审计项目申请单位前两个年度(2024-2025年)概念验证服务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中小试基地:审计项目申请单位前两个年度(2024-2025年)中小试服务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项目申请指南已明确要求各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概念验证中心项目: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概念验证服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2024-2025年申请单位聘任的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专家顾问咨询、项目实验验证、商业投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培训、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房屋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费用。概念验证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单笔支出10万元(含)以上以及单张发票5万元(含)以上的发票查验真伪。
中小试基地项目: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中小试服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2024-2025年申请单位聘任中小试验证专业技术人才、升级和改造中小试验证研究专用设备费、中小试验证设备运营费、中小试验证质控检测和产品性能检测费、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场地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费用。中小试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单笔支出10万元(含)以上以及单张发票5万元(含)以上的发票查验真伪。
(四)本次审计主要是对此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审计程序,核定每个申请单位2024-2025年实际投入的概念验证服务费用或中小试服务费用,重点是复核申请单位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是否符合项目申请指南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其概念验证服务费用或中小试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
(五)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审计报告需对各申请单位申报费用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及相关性提出鉴证性意见,由国内审计机构统一出具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备案。
二、审计要点及注释
(一)概念验证中心
(二)中小试基地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通知公告-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网站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17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