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评估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评估资助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依托单位(详见附件7)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4日(截至18:00)。
二、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原则上使用概念验证中心(或中小试基地)主任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三、申请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申请指南》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交审核后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内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四、项目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申请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验原件。
五、为做好概念验证(或中小试)服务费用的审计工作,请按照《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评估资助项目费用清单》填报相关审计结果。
六、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依托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提出评估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评估不合格。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评估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为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弥补基础研究成果和产业技术产品之间的“断裂带”,鼓励建设主体持续加强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发展,以评估促建设,对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认定资助的概念验证中心予以评估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21〕1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五)《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6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资助资金按照不超过申请单位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两个年度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后实际投入的概念验证服务费用予以支持,根据评估结果,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评估“优秀”最高500万元,评估“合格”最高300万元。
(二)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6号),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认定满两年的概念验证中心参加本批次评估,名单详见附件。
(二)其他
①申请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及服务人才团队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服务人才团队成员未被列入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③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④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五、评估维度和标准
(一)评估维度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从验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培养、验证项目创业孵化和验证服务收益等多个维度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估。
(二)评估标准
1.概念验证中心基本情况,包括场地、设备、资金来源、管理运营制度、项目库建设情况等(20分)
2.概念验证中心验证服务人才团队建设、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培养、主要成员主导或参与概念验证服务案例情况、顾问专家开展工作情况等(20分)
3.概念验证中心对外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及验证收入情况。(30分)
4.概念验证中心概念验证项目库项目实现成果转化或创业孵化情况。(30分)
评分85分(含)以上的,评估结果为“优秀”;评分60分(含)至85分之间的,评估结果为“合格”;评分60分以下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误导评估结果的,将终止评估程序并自动纳入“不合格”评估等级;无故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的,自动纳入“不合格”评估等级;概念验证中心申请单位破产倒闭、注销撤销的,自动纳入“不合格”评估等级。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概念验证中心,整改期1年,整改期满,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资格。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概念验证服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2024-2025年申请单位营收情况、聘任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专家顾问咨询、项目实验验证、商业投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培训、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房屋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费用;应明确审计核减金额、核减原因及审定金额,提供申报费用明细表(包含记账凭证日期及编号、摘要、金额、发票号等内容)。概念验证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专项审计要点可参考指南附件;
(三)《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自评报告》原件;
(四)概念验证中心场地、设备、管理运营制度、项目库建设等佐证材料;
(五)概念验证服务团队人员和职业技术经纪人合同、学历、社保、经纪人证书及围绕项目库项目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等相关佐证材料;
(六)顾问专家名单及围绕项目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相关佐证材料;
(七)概念验证中心对外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合同及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
(八)概念验证项目库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合同及相关票据或孵化成立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九)项目承诺书原件;
(十)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十一)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有效期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之前)、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七、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及表格,由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原则上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八、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4日18:00。
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下达资助后,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验原件。
(三)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88102187、88100072。
技术支持:0755-86576088、86576087。
九、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十、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项目拟定——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审定——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经费拨付。
十一、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不含特别时限)。
十二、证件
下达资助计划文件。
十三、法律效力
申报单位凭下达资助计划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四、收费
不收费。
十五、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声 明
一、自主申报要求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在市科技业务系统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凡是购买、委托代写代填项目申请书的,购买委托中介服务的,或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将书面材料投递至complain@sticmail.sz.gov.cn,,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举报。
二、审计报告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审计报告。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无二维验证码(未备案)或属于虚假二维验证码(未备案)的审计报告,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予以失信违规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一定期限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对出具虚假不实审计报告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一定期限依法依规停止服务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参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负责的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咨询、审计等服务,并按规定抄送市财政局。
三、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一经立项,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接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监督,配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完成相关检查和抽查。事前资助的项目,有义务按合同书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并于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予以失信违规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一定期限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四、设备共享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利用项目资金购置单台(套)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应当按照《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查重、评议,提交相应的科研仪器购置评议报告,并在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涉及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除外。同时,应当按照《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参与年度开放共享服务考核。
附件2
2026年度深圳市中小试基地评估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为解决行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的验证周期长、难度大、熟化慢、成本高等痛点问题,畅通科技成果从概念产品验证试制向中小试成熟产品放大生产的价值实现,鼓励建设主体持续加强中小试基地的建设发展,以评估促建设,对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认定资助的中小试基地予以评估资助。
二、评估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6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资助资金按照不超过申请单位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两个年度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后实际投入的中小试服务费用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评估“优秀”最高500万元,评估“合格”最高300万元。
(二)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6号),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认定满两年的中小试基地参加本批次评估,名单详见附件。
(二)其他
①申请单位、中小试基地主任及服务人才团队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服务人才团队成员未被列入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③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④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五、评估维度和标准
(一)评估维度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从中小试工程人才队伍建设、中小试工艺开发、中小试项目企业孵化和中小试项目服务收益等多个维度对经认定的中小试基地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估。
(二)评估标准
1.中小试基地基本情况,包括场地、设备、资金来源、管理运营制度、项目库建设情况等。(20分)
2.中小试基地中小试项目服务人才团队建设情况及中小试专业工程师培养,主要成员主导或参与中小试服务案例情况、顾问专家开展工作情况等。(20分)
3.中小试基地对外提供中小试服务及服务收入情况。(30分)
4.中小试基地中小试项目库项目实现成果转化或创业孵化情况。(30分)
评分85分(含)以上的,评估结果为“优秀”;评分60分(含)至85分之间的,评估结果为“合格”;评分60分以下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误导评估结果的,将终止评估程序并自动纳入“不合格”评估等级;无故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的,自动纳入“不合格”评估等级;中小试基地申请单位破产倒闭、注销撤销的,自动纳入“不合格”评估等级。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中小试基地,整改期1年,整改期满,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市中小试基地认定资格。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中小试服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2024-2025年申请单位营收情况、聘任中小试验证专业技术人才、升级和改造中小试验证研究专用设备费、中小试验证设备运营费、中小试验证质控检测和产品性能检测费、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场地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费用;应明确审计核减金额、核减原因及审定金额,提供申报费用明细表(包含记账凭证日期及编号、摘要、金额、发票号等内容)。中小试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专项审计要点可参考指南附件;
(三)《深圳市中小试基地自评报告》原件;
(四)中小试基地场地、设备、管理运营制度、项目库建设等佐证材料;
(五)中小试项目服务人才团队和中小试专业工程师合同、学历、社保、工程师资质及围绕项目库项目开展中小试服务等相关佐证材料;
(六)顾问专家名单及围绕项目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相关佐证材料;
(七)中小试基地对外提供中小试服务合同及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
(八)中小试基地中小试项目库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合同及相关票据或孵化成立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九)项目承诺书原件;
(十)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十一)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有效期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之前)、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七、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及表格,由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原则上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八、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4日18:00。
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下达资助后,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验原件。
(三)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88102187、88100072。
技术支持:0755-86576088、86576087。
九、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十、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项目拟定——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审定——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经费拨付。
十一、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不含特别时限)。
十二、证件
下达资助计划文件。
十三、法律效力
申报单位凭下达资助计划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四、收费
不收费。
十五、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声 明
一、自主申报要求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在市科技业务系统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凡是购买、委托代写代填项目申请书的,购买委托中介服务的,或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将书面材料投递至complain@sticmail.sz.gov.cn,,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举报。
二、审计报告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审计报告。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无二维验证码(未备案)或属于虚假二维验证码(未备案)的审计报告,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予以失信违规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一定期限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对出具虚假不实审计报告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一定期限依法依规停止服务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参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负责的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咨询、审计等服务,并按规定抄送市财政局。
三、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一经立项,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接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监督,配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完成相关检查和抽查。事前资助的项目,有义务按合同书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并于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予以失信违规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一定期限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四、设备共享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利用项目资金购置单台(套)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应当按照《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查重、评议,提交相应的科研仪器购置评议报告,并在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涉及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除外。同时,应当按照《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参与年度开放共享服务考核。
附件3
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
基地评估资助项目专项审计要点
一、审计基本原则
(一)概念验证中心:审计项目申请单位前两个年度(2024-2025年)概念验证服务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中小试基地:审计项目申请单位前两个年度(2024-2025年)中小试服务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项目申请指南已明确要求各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概念验证中心项目: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概念验证服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2024-2025年申请单位聘任的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专家顾问咨询、项目实验验证、商业投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培训、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房屋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费用。概念验证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单笔支出10万元(含)以上以及单张发票5万元(含)以上的发票查验真伪。
中小试基地项目: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中小试服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2024-2025年申请单位聘任中小试验证专业技术人才、升级和改造中小试验证研究专用设备费、中小试验证设备运营费、中小试验证质控检测和产品性能检测费、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场地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费用。中小试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单笔支出10万元(含)以上以及单张发票5万元(含)以上的发票查验真伪。
(四)本次审计主要是对此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审计程序,核定每个申请单位2024-2025年实际投入的概念验证服务费用或中小试服务费用,重点是复核申请单位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是否符合项目申请指南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其概念验证服务费用或中小试服务费用应扣除各级财政资助资金。
(五)费用核算范围为在2024-2025年开具发票、入账并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审计报告需对各申请单位申报费用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及相关性提出鉴证性意见,由国内审计机构统一出具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备案。
二、审计要点及注释
(一)概念验证中心
(二)中小试基地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评估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通知公告-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网站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17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