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性质
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专项岗位。
(二)岗位依托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三)岗位及具体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数量纪检、监察、党内法规方面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研究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4)可以承担《纪检监察原理》等多门纪检监察学科本科和研究生基础性课程;
(5)参与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6)具有党的纪律/党内法规、企业廉洁合规研究成果和教学经历的优先;
(7)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8)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优先 (含博士后研究经历);
(四)岗位类别及年龄等要求
本年度招聘的教师岗位实行预聘-长聘管理制度,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35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百人计划”教师岗位,详见招聘公告
http://hr.szu.edu.cn/info/1139/72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