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2、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师职业素养,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
4、有深圳市中考教师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满足下列条件者优先:
(1)具有领军能力的区级及以上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2)区级及以上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比赛、班主任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3)教学业绩特别突出,或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课程开发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者;
(4)在某一领域有专长,在全市有很大影响者;
(5)具有多年毕业年级教学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