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4日 深圳市住建局、发改委、规划资源局联合印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房地产行业深化改革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牢牢把握“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立足深圳先行示范区定位,统筹市场稳定、民生保障、风险化解与模式转型,制定本实施意见,推动国家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加快构建超大型城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意见明确,2026年全市将全面完成房地产改革阶段性任务,实现市场预期平稳向好、房价地价运行合理、交付风险全面清零、保障供给持续扩大,稳妥推进新旧发展模式平稳转换。核心对标国家改革部署,刚性落实三大制度创新:全面做实项目公司制,严格封闭管理项目资金,严禁集团总部违规抽逃资本金、挪用预售资金,强化信用分级监管;全面推行主办银行制,单项目实行专户统管、融资兜底,动态扩容房企融资白名单,延续金融支持政策,适度释放优质企业合规监管资金;稳步扩围现房销售试点,在前海、科学城等重点片区新增地块全面试点,预售项目收紧监管标准,健全交付风险预警与专班纾困机制,坚决守住保交楼、防风险底线。
结合深圳市场实际,实施分区精准调控,定向释放合理自住需求。福田、南山全域及宝安新安街道优化限购标准,本市户籍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非户籍满1年社保、持证常住人口可依规购房,其余区域稳控刚需、遏制投机。同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合理下调首付比例与贷款利率,切实降低购房成本。大幅提升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个人最高额度提至70万元、家庭提至130万元,对首套房、多子女家庭实行额度叠加上浮,扩大支付首付、按月冲还贷、湾区互认互贷等便民覆盖范围。落实交易税费减免,全面推行住房“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简化二手房交易流程,畅通改善置换流通链条。
意见同时强调,持续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2026年新增筹集保障性住房8万套,重点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与产业人才安居需求。全面推进“好房子”建设,执行绿色低碳、品质宜居地方标准,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同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提质。
全市将健全市场监管与风险防控体系,开展行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哄抬房价、违规经营等行为,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政策解读与预期引导,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