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左殿勇律师、专职律师李婷律师代理的跳跳糖商标侵权纠纷案,凭借其典型意义与示范价值,同时荣获“律新社2025年度标杆案例”“深圳市商标协会2025年度深圳五大商标推荐学习案例”“2025年度深圳律师业务参考案例”三项权威奖项。
本案委托人系某知名跳跳糖品牌的商标被授权使用人,起诉竞争对手生产的同类产品包装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索赔500万元。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不构成侵权,判决对委托人不利。
代理律师在二审阶段深入研判败诉成因,补充了境外公证材料、关联商标行政程序材料、历史沟通记录及恶意抢注证据等多项关键新证据,系统重塑法庭认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80万元。
著作权不应成为侵犯商标权的“挡箭牌”。 本案揭示:以著作权在先为由对抗他人注册商标权,须同时满足权属真实、使用具有商标性、使用范围未超出在先使用范围等多重条件。被告主张的在先著作权抗辩最终被法院否定。这对同类案件中厘清著作权和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创新境外举证路径,精准击破在先权利主张。代理律师借助美国商标局公示信息公证材料,以“境外公开信息+境外商标程序规则”双重论证,证明对方所谓“独立创作”的时间节点晚于权利人在境外的商业使用时间,瓦解对方的先著作权抗辩,维护了委托人的权利。
商标权益的保护,从来不只限于注册证书,它需要在每一次权利受到挑战时,以扎实的证据、专业的策略和坚韧的代理去守护。本案历经一审失利,在二审实现逆转,三项奖项的同步认可,既是对本案代理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所有坚持维权的品牌经营者的一份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