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广东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完成招聘单位规定的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具体规则如下:
✅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
专业名称与目录一致的,应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原则上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如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应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供对应材料:
①国内学历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②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及其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应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上述材料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资格审核环节应提供原件进行查验。
✅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8周岁(即1987年4月29日之后出生)。
①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应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语文岗位的应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应提供初中或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应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应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应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②其他证书。
如岗位要求取得其他资格证书的,应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中,外语专业八级证书暂未取得的,应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未按规定履约任教的公费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