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科城小区完整事件通报来了!|含违规、职务终止等事件通报!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社区委员会关于近期万科城小区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报
万科城小区全体业主:近期,社区党委收到部分业主反映,小区微信群内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问题存在广泛讨论。为及时回应业主关切、澄清事实,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社区党委向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坂田街道办事处、宝岗派出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等相关单位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总通报如下:一、关于反映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万科城物业服务中心(下称 “万科物业”)未按规定划转小区共有资金相关问题
万科城业主大会共有资金基本账户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依法开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业主大会设立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后十五日内,将共有资金转入该账户并撤销共管账户,但万科物业未按规定履行上述法定义务。2025 年 10 月 26 日,坂田街道办收到业主投诉后,立即将该违法线索上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时责令万科物业限期完成共有资金划转。直到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万科物业才将全部共有资金转入业主大会共有资金基本账户。针对万科物业逾期未划转的违法行为,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依法立案调查,并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龙住建罚〔2026〕11 号),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二、关于督促万科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相关工作
针对业主反映的小区物业服务相关问题,社区党委联合坂田街道办事处物管部门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围绕小区环境保洁、设施运维、服务响应等重点环节开展常态化督查,累计约谈万科物业 15 次,对整改滞后、标准不高的问题反复督办。督查中发现,万科物业在部分基础服务环节存在反复性问题,如公共区域保洁标准波动、垃圾桶点清运不及时等。对此,社区党委联合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中队,针对万科物业未履行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问题,2 次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在持续督查与跟进下,万科城物业服务中心制定了年度保洁及环境整治计划,明确节点与分工。工作组联合执法队分阶段开展现场验收督导,推动落实垃圾桶点清洗、路面冲洗、卫生死角清理等工作。针对 2025 年 1 月至今拖欠的物业费用,社区党委持续跟进协调,督促各方依法依规处理。在此期间,物业服务工作按计划正常推进,并额外投入高压冲洗车 11 台,增配保洁、安保等人员 12 人,同步推进门禁系统等设施的技术升级。针对业主具体关切事项,社区党委持续跟进协调,目前已完成御水湾旱溪地排污问题整改;协调推进丁香公寓、枫湖居电梯更新工程,目前准备签订施工合同,下一步按计划实施;针对大王椰枯枝坠落风险,督促物业紧急协调资源,投入 3.5 万元完成 211 棵高大乔木修剪和绑扎;推进完成 C3 栋商业扶梯扶手带更换,切实解决商业区域实际问题。小区环境面貌得到整体提升。三、关于原业主委员会主任张某某相关违规及职务终止问题
2025 年 9 月 28 日,原业主委员会主任张某某在未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未经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情况下,擅自代表业主委员会在《透明社区一网通平台许可协议》上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该行为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禁止性规定。2025 年 11 月 7 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张某某上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2025 年 12 月 25 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 2026 年 2 月 2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龙住建罚〔2026〕7 号),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禁止行为且受到行政处罚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据此,张某某所任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正式自行终止。四、关于业主委员会姜某某、方某某委员资格相关问题
此前,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对姜某某、方某某两名委员作出的中止资格决定,经坂田街道办事处核查,因业委会在作出中止决定之前未依程序征询被中止委员的意见,且未提交委员违规的证据材料,故该中止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街道办已向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出具复函明确指导意见,姜某某、方某某的委员资格和表决权不受影响。五、关于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现任主任的问题
鉴于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原主任张某某于 2026 年 2 月 1 日受到行政处罚(深龙住建罚〔2026〕7 号),其委员、主任职务依法自行终止,为确保业主委员会正常运作,2 月 9 日坂田街道办事处向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指导函,要求该业委会在三日内就委员终止公告、工作交接、递补候补委员、选举主任等事宜召开业委会会议。2026 年 2 月 10 日,时任副主任戴某某作为法定会议召集人通知所有委员、候补委员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因现场秩序原因,主持人戴某某宣布会议终止,会议未能完成既定议程。针对个别人员宣称 “2026 年 2 月 10 日已选举毛某某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的情况,经核查,系在戴某某宣布会议终止、部分委员离场后,张某某、毛某某等人限制戴某某、熊某某离场的情况下由委员毛某某主持召开的所谓业委会会议。会议在召集主体、会议主持人资格、表决票数等方面均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万科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该会议违反法定程序,不具备合法性,故 2026 年 2 月 10 日选举毛某某为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主任的决议无效。2026 年 2 月 11 日,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表决选举戴某某为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主任、熊某某为副主任。2026 年 2 月 25 日,戴某某、熊某某等业委会成员身份变更的事实经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核实确认后予以备案,下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通知书》。根据备案结果,戴某某为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主任、熊某某为副主任,合法有效。六、关于毛某某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
据业主委员会反映,张某某将业主委员会公章、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 U 盾等资料移交给毛某某。戴某某当选主任后,业主委员会及街道办多次函告张某某、毛某某移交上述资料,以确保业主委员会正常运转和公共事务正常推进。截至目前,公章、U 盾仍未移交。此外,2026 年 3 月 17 日,毛某某在未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未经全体委员过半数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公章,擅自发布《关于深圳知路社区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 “透明社区” 平台权限的严正告知函》。该行为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已将相关情况报告坂田街道办事处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主管部门将会依法依规处理。七、关于小区公区水电费支付相关问题
万科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已依法表决通过支付小区公共区域水电费的决议,但因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李某某及委员毛某某以多种理由拒绝配合支付,且毛某某保管公章、U 盾等资料未予移交,导致相关费用无法按期缴纳。截至目前,小区已产生拖欠公区水电费违约金,供水、供电部门分别于 3 月 20 日、3 月 26 日下发停水停电告知书,小区面临公区停水停电的重大风险。虽经街道办、社区党委多次与供水、供电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到短期内正常供水供电,但若欠费问题仍未及时解决,届时供水、供电部门将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小区公共区域仍面临停供风险。社区党委已督促相关当事人以全体业主利益为重,依法尽快解决问题,业委会也将相关情况报告坂田街道办事处及区级主管部门请求协调,切实保障小区正常供水供电及运营秩序。八、关于戴某某报警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网络上流传的关于戴某某 “报假警、伪造公文” 相关言论,经全面核查,该传言不属实。社区党委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开展。后续,社区党委将继续积极搭建沟通平台,配合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小区事务,全力维护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业主理性了解事实、积极建言献策,不信谣、不传谣。小区相关事务的最新进展,请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正式通知为准。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社区委员会2026 年 3 月 31 日(社区咨询电话:0755-89581395;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