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方须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经营范围包含“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组织与指导”等相关内容。
(二)投标方须为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挂靠、联合体或个人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投标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四)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五)投标方须具有多次组织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并提供至少3个不同学校的合作案例(附合同复印件备查)。(六)投标方案中须包含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所用车辆须来自正规运输或旅游公司,具备营运资质。供餐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若供餐单位是配送单位,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当有“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为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