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
要求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主要依据。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上门核实。
关键材料:如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须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
🔴罗湖区
要求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申请学位后,学校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须提供无房证明。
🔴南山区
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
🔴宝安区
学区租房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及《居住登记查询单》。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且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龙岗区
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
🔴龙华区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租房家庭家长须在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
🔴光明区
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坪山区
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知情书》、集体宿舍等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盐田区
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
🔴大鹏新区
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学校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