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射频企业IPO辅导更新,内控执行效果需提升
2026年4月11日,证监会官网显示,海通证券已提交《关于深圳市华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华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高精度MEMS传感器设计封装及标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集高性能射频芯片设计、固件与协议及应用测试开发于一体的物联网系统级服务品牌厂商。公司聚焦无线数据传输、环境感知、物联网三个方向,通过无线射频芯片、模组、传感器、隔离器等产品形态,形成了兼具信息感知与信息交互关键环节的完整产品布局。法定代表人武怡康。华普微的控股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怡康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46.5647%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37.2518%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3.8165%的股份。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关注辅导对象各类产品的研发进展、市场推广进度和盈利情况,整体经营情况较好。辅导人员与辅导对象管理层沟通讨论, 结合市场和行业发展、自身经营目标和资本市场计划等,协助公司明确新产品和技术开发目标,以及新产品的市场开发计划。 2、协助接受辅导人员进一步熟悉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制度,了解资本市场审核动态和最新要求辅导人员通过现场交流、案例讨论和疑问解答等方式,协助辅导对象管理层进一步熟悉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制度,了解最新的资本市场审核动态和监 管要求,加强了接受辅导人员对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上市链条责任、上市后规范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同时,结合资本市场审核动态和要求,协助辅导对象做好资本市场上市规划。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如下:继续协助辅导对象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辅导对象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日常管理细节中的执行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辅导机构将持续了解辅导对象的经营情况、日常管理和公司治理,立足前期尽职调查了解的情况,督促和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内部控制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