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现对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通过公示的人员原则上须于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报到入职。报到时请按规定出示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