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深圳发布了最新的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做出了多项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个人可以调整缴费比例了。
也就是之前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都是一致的,从4月份以后可以不一致了。但是不能低于单位的缴费比例。
文件具体都做了哪些改变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针对于之前发布的规定,这次主要增加了三个方面:公司与个人差异化的缴费比例、公积金欠缴多元化调解和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

跟我们息息相关的主要就是差异化的缴费比例。
主要就是从今年的4月1日开始,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可以在公司的缴费比例之上进行提高,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2%。
在每个公积金的年度之内,也就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公司和劳动者都可以调整一次缴费比例,即使公司已经在一个年度内进行过调整,也不影响个人调整的次数。
但是对于调整会有一定的限制,必须处于正常缴纳状态的职工才可以进行调整,如果是已经封存或者是销户的状态,则不能进行调整。
假设公司之前的缴费比例为5%,在2025年8月份调整到了8%。那么在今年的4月份以后到6月30日,劳动者还可以进行一次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调整之后只能和公司保持一致,或者高于公司的缴费比例。也就是公司已经调整到了8%,那么个人就只能高于8%。
可能很多朋友知道这个政策,但是应该如何进行调整呢?
目前调整的方式只能通过公司的经办人员在系统进行调整,把自己想要调整的缴费比例告知经办人员,由经办人员在系统进行调整。
调整之后一般是当月生效,然后个人部分由公司进行代扣。如果公司的缴费比例确实比较低的,自己也有调整的想法,可以进行申请了。
提高个人缴费比例主要可以增加公积金的余额,因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会于余额有关联,可能有助于提高额度。
写在最后:
这次调整使平时缴纳公积金更加灵活,也有更多的选择。
有些朋友可能仅仅把公积金作为储蓄使用,但是其实还是有很多其他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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