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教育情怀;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乐于学习,善于合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在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可报名;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要求;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其他事务。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达标;
5、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6、可接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的优秀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