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一
关于我们
我园是区一级公办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园,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黄麻布东区十巷5号。占地面积1693.4平方米,建筑面积3527.47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845.2平方米。园所设有多功能室、美术室、阅览室等多个功能室。是一所以儿童为中心,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以传统文化为切入点,以阅读为抓手,实施生活化、游戏化教育活动的幼儿园。
二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含当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
招聘岗位
短期教师1名
【岗位条件】
配班教师(短期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
招聘程序
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模版)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3: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