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严格遵循财税〔2018〕103号文,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的零售出口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9610零售出口模式,9710、9810等B2B出口模式暂不适用。
适用主体
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并通过“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szceb.cn)自行办理登记。
税务影响
解决出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免税问题。企业所得税仍需按规定进行正常申报。
操作时效
企业须在出口货物结关后,至少提前2个自然日通过平台进行预约登记,系统将在预约后第3日(T+2)开放数据确认功能。
企业可通过以下步骤自助完成免税登记:
平台注册
未在综服平台注册的企业,需先行完成企业通关业务注册。
预约登记
登录平台,进入“无票免税登记”模块,选择9610监管方式及对应单证类型(报关单或清单),下载模板并准确填写单证信息后提交预约。
关键提示:报关单与清单须分别预约,不可混填;境内发货人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海关编码)务必准确。
系统处理
提交后状态为“预约中”,系统将在1-2个工作日内处理,状态变为“预约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免税登记
根据出口日期或单证编号查询已预约数据,勾选后系统将按商品编码前4位等规则自动归并商品,企业核实申报免税金额后提交即完成登记。
查询统计
可通过“出口免税登记查询”功能查看单条数据,或使用“月查询”功能进行月度统计,便于财务核算。
为确保无票免税登记顺利完成,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操作细节,规避登记失误风险:
拆单申报规范
委托代理出口的拆单业务,需在报关单表头或清单商品项备注栏,准确填写实际卖家 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格式为英文半角符号,格式错误将导致登记失败;
模板填写要求
模板导入数据从第二行开始填写,出口日期按规范格式填报,境内发货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海关编码需与申报单证信息完全一致;
企业主体匹配
若登记企业未体现在申报清单相关信息中,即便完成单证预约,也无法检索并办理免税登记;
数据核对要求
各环节操作完成后,需反复核对单证信息、金额数据,确保与实际出口业务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引发税务合规风险。
政策提供了便利通道,但企业自身的合规体系建设才是长远发展的基石。建议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杜绝“买单出口”:确保出口主体、贸易方式真实合规,从源头规避风险。
规范自主登记:严格按照平台指引自行操作,深圳市商务局明确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企业应避免因委托操作产生信息失误。
推动供应链转型:借此契机,梳理并优化上游采购渠道,逐步建立规范的供应链合作关系,争取获取合规进项发票,为税务健康奠定基础。
构建合规闭环:确保业务流、资金流、票据流一致,实现采购、出口、收汇、纳税申报的全链条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