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深圳龙华拟供4宗地招商8家企业联合拿地。
近期,深圳龙华公示多宗M1工业用地遴选方案,其中4宗用地为企业联合拿地,合计总用地面积约9.8万㎡,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3万㎡,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产值不低于240.4亿元,重点布局低空经济与空天、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与仪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8家企业拟联合拿地信息如下:
智能终端和无人机动力系统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意向用地单位包括专精特新企业深圳创盈芯实业有限公司、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深圳市格瑞普电池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9万㎡,计容建筑面积约16.75万㎡,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77亿元。
高端半导体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意向用地单位包括A股上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301013.SZ),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圳市欧盛自动化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万㎡,计容建筑面积约11.1万㎡,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36.2亿元。
相关链接:小巨人企业利和兴与欧盛深圳龙华拟联合拿地建产研基地
物联网及增材制造研发生产总部基地:意向用地单位包括A股上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59.SH),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万㎡,计容建筑面积约7.6万㎡,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96.7亿元。相关链接:小巨人企业有方科技与创想三维深圳龙华拟联合拿地建总部
3D打印精密零部件及智能装备一体化研发制造基地:意向用地单位包括专精特新企业深圳市博视科技有限公司,以及A股上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688210.SH);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万㎡,计容建筑面积约7.6万㎡,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30.5亿元。
相关链接:专精特新企业统联精密与博视科技深圳龙华拟联合拿地建厂
2、深圳龙华人形机器人领军企业乐聚与德国工业巨头舍弗勒达成战略合作。
近日,德国工业巨头舍弗勒与深圳龙华人形机器人领军企业乐聚机器人在苏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乐聚机器人成为舍弗勒首个中国具身智能合作伙伴。双方将围绕工业场景应用、数据训练场、新技术研发三大核心方向展开合作,聚焦小件上料、工厂巡检、产线物流协同等典型场景。舍弗勒计划到2035年在全球工厂部署数千台人形机器人,此次合作绝非简单的供需配套,而是“全球顶尖供应链+中国人形本体能力”的深度协同,舍弗勒将其在精密部件领域的技术优势赋能乐聚人形机器人,乐聚则凭借全栈自研技术闭环和全国8个人形机器人训练场的真机数据优势,推动人形机器人从“能用”迈向“好用、耐用”,加速“龙华智造”走向全球。


好企业去哪?
1、深圳都市圈国有产业用地最新一周供应、出让大数据
深圳都市圈(深圳东莞惠州)三座城市最新一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6宗,新增公告1宗,合计供应13.9万㎡产业用地,出让产业用地产业监管效益合计年产值/营收≥16.5亿元,年税收/财政贡献≥0.61亿元。
1、深圳出让0宗,新增公告0宗。
2、东莞出让1宗,新增公告0宗。
3、惠州出让5宗,新增公告1宗。


出让地块1:东莞市中堂镇2026WT021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3,461㎡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40,382㎡
成交价:1,495万元
地面价:74万元/亩
准入产业:其他纸制品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99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2.4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08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40万元/亩
竞得人:广东友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2:惠州市惠城区C-07-01-01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6,176㎡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40,440㎡
成交价:1,680万元
地面价:69万元/亩
产业准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2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825万元/亩;年税收≥0.08亿元,地均年税收≥33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让地块3:惠州市惠城区HLXL02-03-02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40,101㎡
容积率:2.0
建筑面积:80,202㎡
成交价:3,430万元
地面价:57万元/亩
产业准入:农副食品加工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4.8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798万元/亩;年税收≥0.20亿元,地均年税收≥33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4:惠州市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5﹞70号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9,051㎡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47,627㎡
成交价:1,243万元
地面价:43万元/亩
产业准入: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2.3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800万元/亩;年税收≥0.06亿元,地均年税收≥20万元/亩
竞得人:博罗县东润电子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5:惠州市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6﹞1号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地面积:40,647㎡
容积率:2.0
建筑面积:81,294㎡
成交价:4,411万元
地面价:72万元/亩
产业准入:通用仓储
项目投资强度≥4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4.9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800万元/亩;年税收≥0.18亿元,地均年税收≥30万元/亩
竞得人:博罗县工交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6:惠州市惠阳区DF-05-02-04号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572㎡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1,716㎡
成交价:58万元
地面价:68万元/亩
产业准入: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0.09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000万元/亩;年税收≥0.003亿元,地均年税收≥40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杰准科技有限公司
好企业租哪?
1、深圳村集体厂房等产业用房最新一周租赁成交大数据
深圳最新一周(0309-0315)村集体厂房等产业用房租赁成交20宗,出租建面约12.1万㎡,位于龙岗、宝安、光明、龙华、坪山,平均月租金为22.6元/㎡。

产业融资周报
好企业在哪?
1、深圳最新一周“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新获股权投资企业汇总表
深圳最新一周(0309-0315)“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有10大产业领域共16家企业新获股权投资,其中机器人、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3家,智能机器人、高性能材料企业各2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低空经济与空天、人工智能、数字创意、新能源、智能终端企业各1家。

2、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的国内最新一周新获股权投资企业汇总表
最新一周(0309-0315)国内统计口径共发生111起投融资事件,已披露的股权投资总额合计约124.53亿元。其中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统计口径,过去一周国内共有111家企业新获股权投资,已披露的股权投资总额合计约124.53亿元。

3、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的国内最新一周IPO及已披露并购汇总表
最新一周(0309-0315)国内重点监测到国内5家公司IPO,位于北交所、港交所;国内披露已完成的并购事件15起,其中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统计口径,过去一周国内共有5家公司IPO和13起并购事件。


备注:本表格中仅统计符合深圳“20+8”产业集群类型的企业,不含股权融资企业;统计口径上,最新一周(0309-0315)对应财联社创投通数据周报(0307-0313)、私募通数据周报(0307-0313)、睿兽Pro投融资周报(0307-0313)和36氪融资周报(0307-0313)等平台数据。
4、中文传媒全资子公司出资3000万元认购深圳智能汽车产业基金份额。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认购深圳市深投新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占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额1.168亿元的25.68%。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于智能汽车产业上下游及相关配套核心领域。
5、A股上市企业深圳铭利达(301268.SZ)出资1500万参设专项基金,锚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1268)于2026年3月12日发布公告,宣布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市安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共青城安鑫福鹿九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专项基金总规模为6620万元人民币,铭利达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比22.6586%。公告明确指出,该基金将专项投资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旨在深化产业协同,借助专业机构资源提升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工改工及工业上楼项目动态
ONE INDUSTRY
1、深圳:计划延期公告1项。

2、东莞:“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1个。

3、惠州:无。
城市产业动态
ONE INDUSTRY
1、深圳:龙华人形机器人领军企业乐聚与德国工业巨头舍弗勒达成战略合作。
近日,德国工业巨头舍弗勒与深圳龙华人形机器人领军企业乐聚机器人在苏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乐聚机器人成为舍弗勒首个中国具身智能合作伙伴。双方将围绕工业场景应用、数据训练场、新技术研发三大核心方向展开合作,聚焦小件上料、工厂巡检、产线物流协同等典型场景。舍弗勒计划到2035年在全球工厂部署数千台人形机器人,此次合作绝非简单的供需配套,而是“全球顶尖供应链+中国人形本体能力”的深度协同,舍弗勒将其在精密部件领域的技术优势赋能乐聚人形机器人,乐聚则凭借全栈自研技术闭环和全国8个人形机器人训练场的真机数据优势,推动人形机器人从“能用”迈向“好用、耐用”,加速“龙华智造”走向全球。
2、深圳:22个中央资金项目落地,2026年首场海洋经济重大项目集中签约。
3月11日,深圳市海洋产业产融对接大会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签约仪式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举行。作为深圳市海洋发展局“走进深蓝”系列首场活动,本次大会是深圳市2026年首场海洋经济重大项目集中签约,共组织了22个中央资金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集中签约,涵盖17个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5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项目重点聚焦海上通信、水下机器人、新能源船舶等海洋新兴产业前沿领域,旨在推动一批海洋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落地建设。大会搭建了“政策+项目+金融+产业空间”四位一体对接平台,深圳市海洋发展局AI数字人“小智”解读了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精准化扶持12类重点领域的政策,南山区也介绍了该区海洋产业扶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作为深圳首个“海洋产业专业园”,将为各类涉海企业落地扎根提供优质载体支撑。
3、深圳:总投8亿!今天国际宝龙智能机器人和新型储能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动工。
总投资8亿元的宝龙智能机器人和新型储能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已于2026年2月同步龙岗区重点项目正式开工,目前处于基础施工阶段,预计2028年建成投用。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科技城核心区域,总用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8万平方米,规划建设3栋高标准厂房、2栋配套用房。项目由上市高新企业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聚焦智能机器人与新型储能两大核心领域,打造“研发+生产+产业化”一体化基地,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500台锂电仓储设备、1.2GW储能系统的产能,填补区域相关产业产能空白,联动比亚迪等行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龙岗高端制造产业布局。
4、深圳:中国影视行业开年盛会“一节一会”成功举办。
3月13日-15日,深圳迎来了备受瞩目的影视行业开年盛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与2026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大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电视剧节目交易会(合称“一节一会”)。这场以“光影双辉·星耀鹏城2026”为主题的活动,并非两个展会的简单叠加,而是旨在构建一个“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影视产业生态超级大平台”。活动汇聚了超过2000家企业机构、5000余名业内人士,规模创下历年之最。爱奇艺、优酷、腾讯等七大主流平台首次集中发布了2026年度的内容计划与合作方向。首创“会前精准匹配—会中对接洽谈—会后跟踪落地”的全周期供需对接服务机制,现场精选约30个项目进行路演,旨在推动创意与资本的高效衔接。专门设置约1115㎡的前沿技术应用区,吸引30家AI、机器人及影视装备企业,集中展示了AIGC剧本生成系统、AI视频内容生产系统、虚拟影棚等最新成果。大会不仅停留于展示,更发布了AIGC短剧整体解决方案,并设置“AI影视工坊”、“虚拟拍摄体验”等互动场景。深圳AIGC超创实验室也在开幕式上同步启动。
5、深圳:香港中文大学新质产业中心在深圳前海启用。
3月10日,香港中文大学新质产业中心在深圳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正式启用,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卢煜明教授、深圳市委常委王守睿等200余人出席仪式。中心首批入驻10家科创企业,均由港中大教授、校友及在读学生创立,技术领域涵盖人工智能、机器人与先进制造、医疗与生物医学,其中8个为人工智能相关项目,包括EndoR华陀外科手术系统、深圳言启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声扬科技有限公司等亮点项目。该中心将打造全链条跨境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平台,与位于南山区的港中大深圳研究院众创中心形成协同互补格局,是继香港大学青年科创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前海前沿技术创新中心之后,前海打造香港高校转化平台集群的又一重要部署,也是港中大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融入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一步。
产业政策规划
ONE INDUSTRY
深圳前海:修订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近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印发了修订后的《关于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此次修订的核心是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及公平竞争的最新要求,删除了原政策中的企业发展奖励、培育奖励、租金及购置补贴等所有资金奖励条款,转而通过空间、人才、金融、场景、法律、数据、通关等十大维度的系统性服务来赋能企业发展;同时,新办法优化了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围绕前“6+4+2”现代化产业体系,新增了面向独角兽企业、科创型企业、外资研发总部以及“中国民营500强”等的认定通道,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海洋产业、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在前海集聚发展。
《实施办法》重点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深港合作,根据《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高地,进一步集聚国际高端要素,培育壮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企业集群,支撑深圳打造全球一流的总部集聚地。
第三条重点支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贸易物流、专业服务、科技服务、文体旅商、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海洋产业、智能终端、低空经济、细胞与基因、数据产业等领域总部企业在前海合作区集聚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前海合作区促进总部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申请、审核以及相关管理服务活动。前海管理局负责统筹促进总部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受理及审核、资格认定、后续服务等。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究开发、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作为前海合作区总部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支持:
(一)综合型总部企业,包括:
1.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认定,并纳入其总部企业名录的企业。
2.“世界500强”企业及其直接发起设立的,或其实际控制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的地区总部或法人机构。
3.“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的地区总部或法人机构。
4.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企业采取股权方式或者协议方式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的法人机构。
5.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符合前海合作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情况,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
6.已获得以下认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
(二)现代服务业总部,包括:
1.信息服务总部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不低于100人。
2.金融总部企业,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金融总部机构。
3.贸易物流总部企业,包括:
(1)深圳市商务部门按程序认定的贸易型总部企业。
(2)批发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不低于50人。
(3)零售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不低于100人。
(4)现代物流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不低于50人。
4.专业服务总部企业,应符合:最近三个年度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行业前百家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总部,或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5A级、4A级税务师事务所总所;广告、人力资源服务等专业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不低于50人。
5.科创型总部企业,是指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比例超过10%且总额超过5000万元或总额超过1亿元,同时年度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超过20%且总数超过100人的创新型企业。
6.文体旅商总部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吸纳就业人数不低于50人。
(三)外资总部企业,主要包括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外资研发总部企业两类,其中:
1.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是指由深圳市投资促进部门按程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
2.外资研发总部企业,是指经境外母公司授权,承担全球或区域性科学研究、产品开发等职能,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700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或机构。
(四)符合前海合作区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对深港合作、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或者引领作用,并经前海管理局批准的企业。
第三章支持措施
第七条空间支持。总部企业按照前海合作区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有关规定,可以独立或者联合申请建设总部大厦,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地价优惠。总部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前海合作区创新型产业用房优惠政策。协调一批社会化物业资源,按照前海合作区创新型产业用房政策给予总部企业优惠。支持符合条件总部企业申请入驻前海“深港汇”双向总部基地。
第八条人才支持。对总部企业核心人员租赁保障性住房予以重点保障,对总部企业在前海合作区扩大规模而新增的人员给予一定支持。支持前海总部企业引进全球顶尖人才,给予猎聘服务支持。支持总部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申报市级人才平台项目政策。为总部企业核心人员提供子女入学(含前海国际学校)、医疗保健、出行等支持。
第九条金融支持。支持总部企业纳入前海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或推荐至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提供专属项目路演、融资对接等全链条服务。支持符合条件总部企业用好用足FT账户、资金池等政策,提升境内外资源统筹能力。鼓励银行优化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审核流程,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第十条场景支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场景创新中心(前海),支持总部企业打造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场景。支持总部企业在前海开展新品首发、首秀、首展,为其提供活动便利。支持将智慧城市、具身智能、低空经济、海洋产业、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重大应用场景和示范项目,向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开放。
第十一条法律支持。依托前海企业法务联盟,为总部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法律服务。依托域外法律查明中心,为总部企业出海提供域外法律查明保障。对总部企业中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建立“一企一档”,联动驻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为档案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检查保护、公证保护、仲裁保护等多场景服务。
第十二条数据支持。为总部企业提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全流程咨询服务。建立总部企业数据跨境绿色服务通道,对总部企业涉及科研合作、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紧急数据跨境需求,实施“专人服务、优先办理”机制。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部企业更便利地使用网络开展对外合作、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十三条通关支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给予总部企业人员APEC商务卡办理便利以及赴港澳人才签注便利。协调口岸监管部门为符合条件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快速办理物品审批和通关手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有实际进出口业务需求的总部企业纳入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信用培育重点企业名单。为总部企业提供两地牌照车申报便利、跨境交通通勤便利。
第十四条政策支持。依托前海企业一体化服务平台,提升总部企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深圳出海e站通”,为总部企业出海提供综合政策便利。支持总部企业利用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依法使用深圳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共性技术基础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报告和相关数据等资源。设置总部企业专利快速预审及优先审查双通道,缩短审查周期。建立总部企业定期交流机制,为总部企业政策诉求、政策解读、经营问题反馈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政务支持。总部企业享受“一企一专员”“惠企绿通”服务。设立企业服务应急包,为总部企业突发事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及舆情应对等支持。建立总部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总部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及合作交流提供多语种翻译便利。
第十六条场地支持。为总部企业发放前海合作区内文旅场地体验券以及因业务需要使用前海展示厅提供便利。总部企业在前海国际会议中心、前海5号楼、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高水平交流活动、产品展示等,给予场地优惠。总部企业租用前海运动公园等前海合作区内公共文体基础设施的,给予场地优惠等支持。
第四章服务与监督
第十七条前海管理局每年发布总部认定申报指南。企业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出具书面承诺),且申报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前海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前海合作区总部企业名录,享受相应支持。
第十八条前海管理局可以采用AI审核或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在60日内完成,且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规定给予总部企业相应的支持。
第十九条前海管理局实施总部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年度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其调整出总部企业名录。
第二十条总部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获得认定及相应支持的,应取消支持资格,前海管理局依法将其失信行为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信用服务机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有关名词的解释如下:
(一)本办法所称“前海合作区”范围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确定的区域。
(二)本办法所称“世界500强”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最新公布的为准;“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发布的榜单为准;“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最新发布的榜单为准。
未在上述榜单内的企业,其经审计的考核指标不低于当年度对应榜单最低门槛的,可以视为与入榜企业同等条件。
上述500强企业实际控制企业须为该500强企业三级及以上子公司。
(三)本办法所称“境外上市企业采取股权方式或者协议方式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是指该境内主体营业收入不低于境外上市企业总营业收入的75%。
(四)本办法所称“估值或者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是指融资主体本身或营业收入占到融资主体总营业收入75%以上的主体。
(五)本办法所称“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等。
(六)本办法所称“金融总部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组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经营性金融企业,经核准或者授权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以及经市政府批准参照金融企业总部享受一次性奖励政策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
(七)本办法所指金额的币种,除明确写明“美元”外,其他均为人民币。
(八)本办法中所称“以上”“不超过”“不低于”均含本数,“以下”“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26年3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前海规〔2024〕13号)同时废止。全国经济指标大数据
ONE INDUSTRY
1、全国固定资产、工业、制造业投资(不含农户)增长数据
2026年1-2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721亿元,同比增长1.8%(按可比口径计算)。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比上年同期增长5.4%。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3.1%。

2、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速度
2026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3%(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83%。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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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以及资产管理进行高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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