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家庭在龙华申请幼儿园学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如果前3个提供不了,可以提供居住信息登记等作为住房材料):
✅《房屋租赁凭证》
2025年政策要求,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入园当年6月11日前(含6月11日)<备注:2024年的要求是6月12日>,截止有效日期在入园当年9月30日后(含9月30日),且有效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
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房屋租赁信息》
截止有效日期在入园当年9月30日后(含9月30日),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
(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公租房:
(1)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2)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
✅居住信息登记:
租户使用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归公司所有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不需要提供《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和房屋产权人相关资料。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的家庭,家长要了解未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及其招生范围。
2025年政策要求的办理时间要求:居住信息登记须是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且登记日期在入园当年6月11日前(含6月11日)<备注:2024年的要求是6月12日>,不能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信息登记住房材料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