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深圳作为国家学科美育教学改革试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美育元素推动美育与各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深圳市学科美育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深圳市中小学在职教师,
(二)参赛组别
大赛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包括初中、普通高中)。
(三)参赛学科
1.小学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艺术、科学、道德与法治、劳动等学科。
2.中学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为政治学科)、英语、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信息技术等学科。
二、内容要求
1.学科特色要鲜明: 结合本学科的知识特点和日常教学内容,深挖学科本身自带的美,让美育和学科教学目标自然融合、互相促进。既不脱离学科知识空谈“美”,也不抛开学科核心问题单独讲“美”,让美育真正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提升核心素养。鼓励采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教学,也支持跨学科合作设计,让不同学科的美相互补充,让美育和学科教学真正融为一体,不是简单拼凑。
2.目标设定要清晰:微课的教学目标,要同时兼顾学科核心素养和学生的审美能力,使美育与学科学习自然衔接。目标设定应清晰具体,在微课短时长内可实现、可检测,避免虚泛审美概念。3.教学环节要完整:建议按照“审美导入一元素揭示一强化延伸一回归升华”的思路设计流程:导入环节可以结合生活实例,唤醒学生已有的审美经验;揭示环节用课本里的典型素材,把学科里的美清晰呈现出来;强化环节通过拓展素材,把学科美和学科核心素养联系起来;回归环节总结升华,让学生对美有更深的感悟和思考。
4.教学过程要融美:教学形式上要注重“美”的设计,课堂语言精准生动,课件素材美观合规,师生互动平等和谐,营造出让学生身心愉悦、思维活跃的课堂氛围,让整个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一起感受美、体验美的过程。
5.评价导向要明确:课堂评价围绕“发现美、理解美、表达美、创造美”四种能力,采用评价量表、分析学生作品等具体方式,精准反映学生审美素养的提升情况,给出明确反馈。
6.适用借鉴推广:案例具有较强的教学适用性和可复制性,便于一线教师借鉴应用,直接服务于课堂教学或课后拓展
7.原创性要求:参赛案例须为申报人原创,未公开发表、未参与过各级同类评选活动,严禁抄袭、盗用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名额
此次比赛不设名额限制,全市中小学教师可按照通知要求自行上传微课案例。每个微课作者不超过3人。
(二)形式要求
1.时长要求:单个微课视频时长为5-15分钟,确保内容精炼、节奏紧凑。
2.格式:视频分辨率宽高比为16:9,设定为 1920x1080,MP4格式,小于 1GB。
3.画质音质:画面稳定、光线充足、色彩自然,无抖动、无畸变、无遮挡;声音清晰、无杂音、无爆音,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4.录制要求:教师出镜规范,仪表端庄、语言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板书清晰、课件设计美观;拍摄场地固定,背景简洁,无无关人员入镜,无与教学无关的条幅、角标等元素。
5.内容呈现要求:视频开头30秒内以文字形式清晰展示案例名称、学科、学段、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字体使用方正字库等有版权字体)。合理运用多媒体素材(图片、音视频、动画等),所有素材须版权合规,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资源:涉及地图的须采用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发布的官方地图,并标注审图号。
(三)报送材料
1.微课视频:符合上述形式规范的完整视频文件;
2.教学设计:含案例主题与学科美育定位、分层目标(含审美目标)、教学流程(含各环节美育设计意图)、评价设计、教学反思等,字数控制在 3000字以内;
3.配套资源:课件(PPT格式格式要求见附件5),可附学习单(格式要求见附件3)、审美评价量表、典型性/延伸性教学材料说明等辅助材料;
4.报名信息表:《深圳市学科美育微课大赛报名信息表》(附件1)。
(四)报送方式
1.提交形式:所有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并命名为“区域/直属校+学段+学科+案例名称”
2.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逾期不子受理,相关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3.教师登录深圳教育活动管理平台四、表彰与应用
1.奖项设置:按参赛作品总数评选一、二、三等奖,另根据组织报送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面向区、学校)。
2.成果推广:获奖作品在深圳教育云资源平台(https://zy.szedu.cn)公开展示。
3.激励措施:为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案例可作为教师职称评审、专业发展的参考依据;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学科美育相关评选与展示活动。
4.资源共享:获奖案例将汇编为《深圳市学科美育微课优秀案例集》,供全市中小学教师免费学习使用,助力学科美育教学普及。
五、其他事宜
(一)作品及主要素材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将取消参赛资格,并由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参加活动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参赛即视为已授权在深圳教育云资源平台进行公开展示,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承诺不将作品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使用。如第三方平台未经我局许可通过违法手段取得并使用相关作品的,我局将配合著作权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