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了解,该男子姓李,并非本社区住户。2024年6月,李先生向某公司采购商王先生供应五金零件,产生货款12800元,交货后,王先生一直未结清款项。李先生曾两次前往公司讨要货款钱未果,后打听到王先生的居住地址,找了过来。一时激愤之下,李先生通过铁梯攀爬至顶楼天台,希望用这种方式迫使对方出面解决问题。
“李大哥,你先下来,那边太危险!有什么困难我们帮你解决。”张春玲站在距离李先生不远的位置,尽量放轻声音与他沟通。但李先生坚持要见到王先生本人、拿到货款后才肯下来。见此情形张春玲与长志达分工协作:长志达留守天台继续与李先生对话,稳住其情绪;张春玲则迅速联系采购商王先生,说明事态严重性,要求其立即到场配合处置。经一个多小时耐心劝导,李先生情绪逐渐平稳,主动从天台横墙返回安全区域。
随后,张春玲、长志达组织双方在小区物业办公室进行现场调解。起初双方各执一词,李先生指责对方恶意拖欠,王先生则以“资金周转”“对账周期”为由推脱。网格员引导双方冷静沟通、逐笔核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细致对账,双方确认货款金额无误。王先生当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12800元货款足额支付给李先生,欠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