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方案
(内容来自网络,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5年中考真题原卷汇总:2025202420232022 2021
最新2025年版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日常修订版(持续更新<<<<<)
汇总:课标专家解读2025年版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日常修订版(持续更新<<<<<)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相关事业单位(学校):
现将《2026年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2月11日
2026年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深教规〔2024〕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体教融合,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更好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多元化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考试对象
符合我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考试时间
现场统一考试原则上安排在2026年4月中下旬。缓考原则上安排在2026年5月。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内容
考生在一、二、三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1.一类项目(三选一):中长跑(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不限泳姿)、4分钟跳绳。
2.二类项目(七选一):100米跑、50米游泳(不限泳姿)、投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踢毽子、二级蛙跳、10米×4折返跑。
3.三类项目(六选一):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二)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按照《2026年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附件1)执行。
(三)计分办法
以上一、二、三类项目考试满分均按100分计,各类项目考试成绩之和的平均分,计为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0.36的权重满分计36分),与过程性评价成绩(满分计14分)共同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
(四)免考、择考、缓考的相关规定
1.身体存在重大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考,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予以免考,按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满分36分计算。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免考(择考、缓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相关残疾情况材料,学校出具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证明。
2.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如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予以免考,按全市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考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可提供汕尾市同等级医院证明,下同),学校出具免修体育实践课证明。
3.严重营养不良(中重度消瘦)、单纯重度肥胖、中重度脊柱侧弯、O型腿Ⅱ度和X型腿Ⅱ度,以及影响正常体育活动的其他身体发育异常情况(如侏儒症、巨人症等),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学生,可申请择考(择考医学审核标准详见附件3),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可选择只参加一个项目考试,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根据实际得分按单项满分36分折算。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
4.临时有伤病(如骨折、肌肉拉伤等)及女生生理期等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统一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予以免考。免考全部考试项目的,按现场统一考试满分的80%计算;申请部分项目免考的,按该项目满分的80%计算,其他项目按参加考试实际得分计算。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因缓考期仍未康复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按免考要求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5.免考、择考、缓考的审核程序:建立“校级初审、区级复审、市级终审”三级审核工作制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审核工作原则上于4月上旬前完成。
(1)校级初审。①成立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初审小组,集中受理申请,查验材料原件。②结合学生日常体育表现、健康体检报告等进行综合评议,出具相关证明。③在校内公示申请名单、类别及初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④签署意见、盖章后,分类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
(2)区级复审。①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同级卫健部门组成联合复审小组,对免考、择考、缓考材料进行审核,身高体重指数与考生初三年级的体质健康监测结果或健康体检报告存在差异的须进行现场测量复审。②形成区级复审结论,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局,同步将复审结论反馈至相关学校。
(3)市级终审。①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部门成立联合终审小组,对各区上报材料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资格。②终审结果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体育考试管理机制
为全面加强我市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工作的统一管理,成立市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领导及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工委办、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处、基建财务处、基础教育一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82208023)。具体工作实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初中学校四级管理机制:
1.市教育局负责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的组织领导,对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市教育局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负责制定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方案;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的考试实施细则并会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工作,结合实际设置考点,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区教育行政部门为返深学生和往届学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考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初中学校(含市局直属学校)报考情况进行统筹编排,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报考人数较少的考试项目,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在全市统筹设置考点。考点负责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体育中考现场统一考试工作要求,做好考试场地规划和设置、考试流程设计、考试现场管理、考试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4.各初中学校要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配置各考试项目所需的发球机、计时器等设施设备(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发球机标准参数详见附件5),为学生提供相应学习练习和备考条件,加强学生备考指导,组织学生进行模拟训练,确保考生熟悉考试流程、项目规则和设备使用。各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好本考试方案,加强考生及家长的诚信教育,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如实申请免考、择考、缓考。各学校要按照“以学定考、以练定考”的原则,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项目,不得阻碍学生自主选择考试项目。各学校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加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加强对学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提前摸查学生考前身体健康状况,并派专人负责做好学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学生做好考前热身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排除体育考试潜在安全风险。鼓励为学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考区和考点的设定及要求
1.全市设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深汕特别合作区考区(市属学校按学校所属区域划归相应考区),各考区选定符合要求的学校作为考点。考试工作实行考区属地管理责任制。
2.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本考区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考试组织工作。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卫生健康、相关业务科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3.各考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本考区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确保人员和考务安全;各考区须根据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制定的应急预案认真制定本考区应急工作预案,并严格督促本考区内各考点和各学校分别细化本级应急工作预案,妥善处理本考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
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考区考生的报名、考试(含具有深圳本考区户籍但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往届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监考及身体特殊情况考生免考、择考、缓考复审工作人员食宿。食宿标准按照现行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工作补贴标准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各考区设主任1人(由考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任)、副主任若干人、纪检监察和考务人员若干人。各考区须成立由卫生专干等组成的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审核本考区免考、择考、缓考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各考区要做好本考区考试日程安排;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安保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所有体育考试器材设备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
6.各考点设主考1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副主考若干人,根据考点工作需要,由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体育专干、体育教研员和相关学校校长担任。
7.各考点须严格按照标准设置考试场地,考试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试指挥中心互联互通。考试现场实现高清视频全过程监控和无死角覆盖,所有视频资料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8.各考区要严格按照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和管理。各考区要选派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考试业务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加强对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落实考场岗位管理职责,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平稳顺利进行。
9.全市体育中考工作原则上须在5月底前完成。如遇极端天气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必须停考的,由考点正、副主考研究确定并报请区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组及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监考人员的组成及职责
1.监考人员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从全市各区统一抽调。
2.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知相关纪律及考试规则,敢于坚持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裁判,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尺度执行。所有监考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实行回避制度。
3.全体监考人员须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4.考点负责人要通过各种途径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并在每场开考前按要求对相关监考人员随机轮换。
5.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注意事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考试成绩实行现场确认公示制度,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汇总申请复核考生名单,在本校考试结束三天内,由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复核。
(四)考试安全防范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体育考试健康指导和医务审核组,指导学生科学备考及开展免考、择考、缓考的申请。凡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考前须由家长陪同学生到医院进行体检,以排除风险、确保安全。体育中考过程中要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患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得报考游泳项目。各学校应在考前将有考试安全隐患的考生情况汇总上报到区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领导小组,以便考点提前做好防范。各学校在考前一周要向考生家长告知体育考试安全注意事项,考生及家长须签署体育考试安全告知书,学校负责收齐备查。
2.各学校要根据科学合理原则,引导学生循序渐进开展体育备考活动,确保安全;要加强与考生家庭的联系,了解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家长和学生要主动如实反映考生健康状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生备考和考试安全。
3.各考区在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含缓考、补考)期间要统一购买体育考试组织者责任险,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六、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各考区、各考点要压实主体责任,主考及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强现场督查、严把考试纪律关,对考试过程中各种问题苗头要及时化解,对已发生问题要立即纠正,对有必要采取停考或重考措施的应及时报区、市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特殊情况考生(免考、择考、缓考)复审工作人员的食宿、劳务等费用支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严禁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特殊情况考生(免考、择考、缓考)复审工作人员参加各种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活动。
(二)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考试舞弊行为。考生个人出现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体育考试总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校长和主考的责任,并将相关人员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将视具体情节予以警告或取消监考资格;对因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过错或涉及廉洁自律、职业操守等重大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情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过程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学校、考点和考区应建立并畅通信息反馈和问题反映机制。市、区两级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考区考试情况的随机抽查或复查。市教育局设立考试违纪监督举报电话(82208023、88125714、88121829、88128257)及电子信箱(地址:zk-szzb@sz.edu.cn)。
七、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按每生15元标准拨付各考区考务费,用于组织考试(含监考人员的劳务开支、服装、食宿、成绩录入、交通费和考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补贴以及考点的场地、器材、传染病防控等经费支出)。各考区按财务制度使用考务费,不足部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解决。
(二)考试结束后,各考区要认真做好中考体育现场统一考试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8月1日前交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并抄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
八、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考试实施办法
九、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
2.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免考(择考、缓考)申请表
3.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择考医学审核标准
4.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申请免考、择考或缓考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5.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发球机标准参数
1.2026年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doc
2.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免考(择考、缓考)申请表.doc
3.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统一考试择考医学审核标准.doc
2026年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中长跑
(一)考试内容
800米跑(女)或1000米跑(男)。
(二)考试要求
1.考生穿运动鞋或钉鞋参加考试。
2.考生在起跑线后按口令准备,起跑姿势不限,听到发令讯号后起跑。
3.跑到终点时,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即为完成考试。
4.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关于起跑、途中跑等犯规情形的判罚,参照世界田径联合会最新修订的《田径竞赛规则》并根据具体监考要求执行。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
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计时设备,两套系统同步计时。
3.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发令设备。
二、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一)考试内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游完200米全程。
(二)考试要求
1.考试时考生须穿着泳衣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止携带游泳辅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参加考试。
2.考试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3.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信号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
4.在出发后和每次转身后的15米内,允许考生身体完全没入水中。考生须在规定泳道游进,途中不得在池底行走,不得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时身体任一部位必须触及池壁。
5.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
6.从出发信号发出后开始计时,考生须在9分10秒内完成考试,超出该时间,考试停止,不计成绩。
7.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考试中出现以下五种犯规情况之一,成绩无效:
1.出发信号发出前抢先游进。
2.在出发后或转身后的15米之外,考生身体仍然完全没入水中。
3.游进途中在池底行走。
4.游进和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水线。
5.越过水线或妨碍他人。
(四)场地器材
考试场地为室外或室内的50米标准游泳池或25米标准短池游泳池,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配置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电子计时系统、发令枪(电笛)。
三、4分钟跳绳
(一)考试内容
考生在四分钟内连续进行跳绳动作,计有效跳绳次数。
(二)考试要求
1.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口令,计时开始至四分钟止。
2.单、双脚跳绳或双脚交替跳绳动作均可。
3.摇绳经过头、脚一次计为有效次数。
4.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1.失误动作不计次数,但考试继续。
2.考试成绩通过跳绳测试仪计入。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在平整适宜地面上进行。
2.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跳绳测试仪。
3.计时工具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倒计时电动计时器。
四、100米跑
(一)考试内容
100米跑。
(二)考试要求
1.考生穿运动鞋或钉鞋参加考试。
2.考生在起跑线后按口令准备,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听到发令枪讯号后起跑。
3.跑到终点时,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即为完成考试。
4.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关于起跑、途中跑等犯规情形的判罚,参照世界田径联合会最新修订的《田径竞赛规则》并根据具体监考要求执行。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
2.考场提供起跑器备用。
3.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计时设备,两套系统同步计时。
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发令设备。
五、50米游泳(不限泳姿)
(一)考试内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游完50米全程。
(二)考试要求
1.考试时考生须穿着泳衣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止携带游泳辅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参加考试。
2.考试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3.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信号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
4.考生使用25米标准短池游泳池考试时,转身时身体任一部位必须触及池壁。
5.在出发后或转身后的15米内,允许考生身体完全没入水中。考生须在规定泳道游进,途中不得在池底行走,不得扒扶池壁或水线。
6.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
7.从出发信号发出后开始计时,考生须在4分10秒内完成考试,超出该时间,考试停止,不计成绩。
8.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考试中出现以下五种犯规情况之一,成绩无效:
1.出发信号发出前抢先游进。
2.在出发后或转身后的15米之外,考生身体仍然完全没入水中。
3.游进途中在池底行走。
4.游进或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水线。
5.越过水线或妨碍他人。
(四)场地器材
考试场地为室外或室内的50米标准游泳池或25米标准短池游泳池,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配置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电子计时系统、发令枪(电笛)。
六、投掷实心球
(一)考试内容
考生采取原地双手头上正面抛实心球技术完成投掷。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双脚前后或左右开立站于起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躯干后仰,原地双手用力把球掷向前方。
2.测量成绩时,测量线应与起掷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从实心球落地痕迹的最近点量至起掷线或其延长线的后沿。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为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着地点。测量及登记时,监考人员均要读出成绩。
3.考生可连续投掷三次,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
(三)评判规则
1.实心球掷离手前,脚触及或越过起掷线视为犯规。
2.实心球掷离手后,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掷线或投掷区域视为犯规。
3.考生出现犯规情形,当次投掷成绩不计。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长20米、宽4米的平整矩形场地。
2.实心球直径为14-14.5厘米,重量为2公斤±20克。球体为生胶材质,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
3.测量工具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投掷实心球测距仪。
七、1分钟跳绳
(一)考试内容
考生在1分钟内连续进行跳绳动作,计有效跳绳次数。
(二)考试要求
1.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口令,计时开始至一分钟止。
2.单、双脚跳绳或双脚交替跳绳动作均可。
3.摇绳经过头、脚一次计为有效次数。
4.考生可进行两次1分钟跳绳考试,计最好一次的成绩。
(三)评判规则
1.失误动作不计次数,但考试继续。
2.考试成绩通过跳绳测试仪计入。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在平整适宜地面上进行。
2.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跳绳测试仪。
3.计时工具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倒计时电动计时器。
八、1分钟踢毽子
(一)考试内容
考生在1分钟内连续进行踢毽动作,计算有效踢毽次数。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在指定区域(3米×3米正方形区域)内,用膝关节以下任何部位将毽子踢起。
2.考生每完成一次踢毽动作后,脚必须触地。
3.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1.考生在踢毽区手持毽子准备,听考试开始指令后以手抛毽子开始考试。
2.考生踢毽过程中出现膝关节以上任何部位触毽子视为违例,当次踢毽次数不计,但考试继续。
3.考生踢毽出现失误导致毽子触地,可用手捡起毽子继续考试,踢毽次数累计。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3米×3米正方形平坦地面。
2.毽子高130-135毫米,重15克(±1)。毽垫直径38-40毫米,厚度10-15毫米,垫圈为金属材料,底垫为弹性橡胶。毽毛≥100毫米,为经工艺处理的四根长鸭毛,羽毛宽32-35毫米,插毛管高22-24毫米,毽毛色彩鲜艳,符合《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
九、二级蛙跳
(一)考试内容
考生双脚平行站于起跳线后,采取连贯跳跃技术完成两次蛙跳动作。
(二)考试要求
1.考生穿运动鞋参加考试,不得穿钉鞋或胶粒底鞋。
2.测量成绩时,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从落地区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其延长线的后沿。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测量及登记时,监考人员均要读出成绩。
3.考生可连续试跳三次,取最远一次的成绩。
(三)评判规则
1.考生第一次起跳前脚触及或越过起跳线,视为犯规。
2.考生两次起跳中任何一次未双脚同时起跳,或者垫步,或者连跳,视为犯规。
3.考生第一次落地时未双脚同时落地,视为犯规。
4.第二次落地后,考生应向前走出落地区,如脚触及落地区外的第一触地点比落地区内最近落地点更接近起跳线视为犯规。
5.考生出现各种犯规情形,当次试跳成绩不计。
(四)场地器材
1.考试沙坑的沙面与地面齐平,深度适中,沙坑内应填满松软细沙,并保持平整,确保无异物。
2.起跳线至沙坑近端边沿之间铺设长度满足考试要求,宽度122厘米,厚度1.3厘米(±0.1)的塑胶预制型卷材。塑胶预制型卷材须具备良好的防滑、减震功能,适于考生进行二级蛙跳。
3.在塑胶预制型卷材上标定明确固定的起跳线。男生起跳线后沿到沙坑区近端边沿距离为3.5米,女生起跳线后沿到沙坑区近端边沿距离为2.7米。
4.测量工具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跳远测距仪。
十、10米×4折返跑
(一)考试内容
10米×4折返跑。
(二)考试要求
1.考生穿运动鞋参加考试,不得穿钉鞋或胶粒底鞋。
2.考生在起点线后准备,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听监考员发出指令后,越过起点线,计时开始。
3.考生在起点线与折返线之间连续完成两次往返、共40米距离后,越过终点线,计时停止。
4.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5.考试过程中,如遇红外监控线的信号灯没有亮起或蜂鸣器没有同步发音的情况,给予考生重新一次的考试机会。
(三)评判规则
1.考生起跑前,膝关节及以下任何部位触发起点线红外监控线,视为犯规。
2.考生每一次折返时,膝关节及以下任何部位未触发折返线红外监控线,视为犯规。
3.触发红外监控线,以信号灯亮起和蜂鸣器同步发音为准。
(四)场地器材
1.考试须在具备良好防滑、减震功能的木地板、运动地板或塑胶场地等平整地面上进行。两端分别设置区别于场地颜色的明亮黄色或红色的起点线和折返线,起点线至折返线的垂直距离为10米(以起点线后沿至折返线后沿计算)。起点线与第二次折返线、终点线为同一条直线。
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计时系统。红外线监控感应点的设置不少于三个离地高度,确保考生膝关节及以下任何部位触及或越过起/终点线或折返线时,能够触发红外监控线。蜂鸣器音量≥80分贝,信号灯功率≥3瓦。
十一、足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足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包括颠球、运球、传接球、射门和无球移动。
考生在起/终点线外准备→进入颠球区颠球10次→运球完整绕∞字→运球绕杆→面对左、右两侧传球墙分别传接球1次→射门1次→无球绕杆→穿过颠球区跑过终点线。
(二)考试要求
1.颠球
①考生进入颠球区后,将置球点上的足球用脚挑起并开始颠球。考生必须在颠球区内完成所有颠球次数。用脚挑起球计入颠球次数。考生采用双脚交替或单脚方式进行颠球,可用脚背正面、脚外侧、脚内侧等部位颠球。其他部位颠球只作过渡,不计次数。
②失误后再次颠球的次数可累计。颠球过程中若球着地,必须用脚将球停稳在颠球区内地面任何一点并用脚挑起球继续颠球,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③考生累计完成10次颠球后,用脚将球停在颠球区内地面任一点。若完成第10次颠球后,球滚出颠球区,必须用脚把球运回并停在颠球区内地面任一点,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④颠球数量以监考员的报数为准。若颠球次数不足,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⑤按上述规则完成颠球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内容考试。
2.运球完整绕∞字
①考生必须从颠球区内地面任一点出发,按完整的∞字路线移动,开始时先向左还是先向右移动由考生自定。完整的∞字路线如图所示:

②运球绕∞字如没有从颠球区内地面任一点出发,或不按照完整的∞字路线进行,做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③运球绕∞字中如出现失误,应用脚将球运回失误地点,然后继续完成本内容考试。
④按上述规则完成运球完整绕∞字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内容考试。
3.运球绕杆
①考生自行选择从左侧或右侧开始,必须逐个绕过五个标志杆。
②运球绕杆中漏杆而不纠正,做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③运球绕杆中如出现漏杆或失误,应用脚将球运回漏杆或失误地点,然后继续完成本内容考试。
④按上述规则完成运球绕杆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内容考试。
4.传接球
①考生必须成功完成向左、右两侧传球墙的两次传接球,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传接球先向左侧或右侧由考生自定。
②传球未触及传球墙导致球滚远,可选择在取球补给点用脚取球继续进行。
③按上述规则完成两次传接球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内容考试。
5.射门
①射门时,球不得越过射门线。射门射偏导致球滚远,可选择在取球补给点用脚取球进行补射。射中门框反弹回考生周围,考生可直接进行补射,也可选择从取球补给点用脚取球进行补射。任一次补射,球均不得触及或越过射门线。
②按上述规则射门成功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内容考试。
6.无球绕杆
①考生自行选择从左侧或右侧开始,必须逐个绕过五个标志杆。
②无球绕杆中漏杆而不纠正,做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③无球绕杆中如出现漏杆或失误,应返回漏杆或失误地点,然后继续完成本内容考试。
④按上述规则完成无球绕杆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内容考试。
7.跑过终点线
考生必须从∞字绕球的两个标志锥中间穿过颠球区跑过终点线。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三)评判规则
1.考生在起点线外准备,听监考员发出指令后进入颠球区,计时开始。考生完成全部考试内容并跑过终点线,计时停止。起点线、终点线为远离球门的3米长的同一条颠球区边线。采用电子计时技术,按规定计取成绩。
2.考生统一采取用脚挑起球方式开始颠球。颠球过程中,如考生身体或球触及起点线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3.考试全程不得用手触球,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4.考生须穿足球鞋或运动鞋参加考试。
5.除颠球外,停球、运球、传接球、射门技术不限。
6.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如考生申请第二次考试,则在全组考生完成第一次考试后,再进行第二次考试,取成绩最好的一次。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32米×25米足球场区域,地面为天然或人工草坪。
2.球门长5.0米,高2.0米,符合JY/T 0629—2020。
3.颠球区为3米×5米长方形区域(不含白色线宽12厘米)。远离球门的3米长边线作为起/终点线,另一条3米长边线的两端各放置1个高度32厘米的标志锥,用于∞字绕球。3米长边线与球门线平行。
4.将颠球区3米长边线的中点与球门线中点的假定连线(不画线)设为场地中轴线。
5.沿场地中轴线设置5个高度150厘米的足球绕杆,第1杆底盘圆心距∞字绕球两标志锥连线的垂直距离为3米,相邻两杆间距为2米。
6.距球门线8米处画一条与球门线平行的直线作为射门线(白色线宽12厘米)。
7.在场地两侧各设1个硬实质材料的传球墙,提供沙袋加固定确保传球墙受到传球冲击时不产生偏移。每个传球墙长3米、高1米。两个传球墙与射门线夹角分别为45度和135度,最近点距射门线垂直距离1米,距场地中轴线垂直距离5米。
8.以距球门线最近的一支绕杆为参照点,向左右两侧平行延伸4米,各设一个取球补给点,分别放置备用足球3个。
9.在颠球区中点处设置一个置球点,提前放置1个足球用于考试。
10.足球为5号皮革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T22892-2008)。

十二、篮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篮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包括行进间运球、原地单手肩上投篮(女生可采用原地双手胸前投篮)、行进间上篮、传球。
考生持球在起/终点线后准备→运球至投篮线后,原地单手肩上投篮(女生可采用原地双手胸前投篮)投中一次(两次不中可在篮下补中)→接球后运球依次绕过四个标志杆→运球行进间上篮投中一次(一次不中可在篮下补中)→抢篮板球后在限制区内将球传入目标圈一次(一次不进可多次传球直至将球传进)→徒手跑过终点线。
(二)考试要求
1.行进间运球
运球不得带球走(含球反弹高度超过肩部)、滚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时助跑不得超过两步)、脚踢球。考生运球违例须从违例地点重新开始运球。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2.原地单手肩上投篮(女生可采用原地双手胸前投篮)
球出手前任何一支脚不得触及或越过投篮线,否则投篮无效,必须重新开始这一次投篮。原地单手肩上投篮(女生可采用原地双手胸前投篮)若两次不中,考生可越过投篮线到篮下补中。原地单手肩上投篮(女生可采用原地双手胸前投篮)不得采用故意碰砸篮板等动作,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3.运球依次绕标志杆
以场地右侧运球绕杆为例,如图所示,按照①号逆时针→②号顺时针→③号逆时针→④号顺时针方向的路线顺序,依次运球绕过四个标志杆。如考生选择在场地左侧运球绕杆,绕标志杆顺序不变,但每一个标志杆的顺/逆时针方向做对应性反转。出现运球违例、漏绕标志杆、不按规定路线和顺序绕标志杆,须返回违例地点,然后继续完成本内容考试,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4.运球行进间上篮
运球行进间上篮可采用高手或低手投篮动作。出现运球违例须从违例地点重新开始运球;持球上篮中出现走步等违例动作,考生须回到并绕过第一个标志杆后重新进行运球行进间上篮,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5.传球
考生在限制区内采用双手胸前传球等技术将球传入目标圈。若一次未能将球传入目标圈,考生须从篮球置球架上取球重新进行传球,直至成功将球传入目标圈。传球出手前任何一只脚触及或越过限制区边线,当次传球无效,必须重新开始这一次传球,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三)评判规则
1.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所有的有球移动(包括纠正违例动作过程中的有球移动)必须符合篮球竞赛规则和考试要求,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2.考生持球在起点线外准备,听监考员发出指令后越过起点线,计时开始。考生完成全部考试内容并跑过终点线,计时停止。起/终点线为同一条线。采用电子计时技术,按规定计取成绩。
3.考生按考试要求及顺序依次完成每一个考试内容,否则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4.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如考生申请第二次考试,则在全组考生完成第一次考试后,再进行第二次考试,取成绩最好的一次。
5.其余情形按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篮球竞赛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发布的竞赛规则执行。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28米×15米标准篮球场地。起/终点线、男/女生原地投篮线均与场地端线平行,线长1.8米,线宽5厘米,为区别于场地颜色的明亮黄色或红色。起/终点线与中圈弧顶平行切线重合。男生原地投篮线到罚球线垂直距离1.8米(按篮球竞赛规则丈量)。女生原地投篮线与冲撞区弧顶平行切线重合。
2.考生可选择在场地右侧或左侧完成运球绕杆。以考生选择在场地右侧运球绕杆为例,四个标志杆放置点及运球绕杆路线如图所示。标志杆高度1.5米。
3.以考生选择在场地右侧运球绕杆为例,传球目标圈则相应置于左侧底角区域(如图所示)。目标圈圆心的垂直投影点到端线的垂直距离为1米,到边线的垂直距离男生1米、女生2米。目标圈直径0.8米,圆圈最低切点到地面垂直距离1.2米。
4.男生统一使用7号球,女生统一使用6号球,篮球为皮革材质,符合GB/T22868-2008标准。
5.采用符合GB23176-2008标准的篮球架。篮板支撑构架(含包扎物)前沿到端线外沿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米。
6.篮球置球架高1米,放若干篮球备用。置球架位于端线外侧,平行于端线,其中心的垂直投影点到与传球目标圈同侧的限制区端线4.9米端点的垂直距离为0.5米。

十三、排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排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包括发球、垫球、传球、扣球和拦网。
考生从起点线外持球进入发球区发球1次→在本方场地内且在进攻线(三米线)后完成“自垫球1次+自传球1次+站立式扣球1次”一个完整动作→分别移动到两个拦网区,各完成一次双脚起跳拦网动作→跑过终点线。
(二)考试要求
1.考生持球在起点线外准备,听监考员发出指令后持球进入发球区开始考试。
2.考生发球技术不限。发球时,球必须从两个标志杆之间通过球网,球的第一落点在对方场内为有效。如击球时脚踏或越过端线、发球不过网、球触标志杆进入对方场内、界外球等违例或失误,考生需取另一个球重新发球,计时不停止,至发1个有效球为止。考生判断发球有效后方可进行下一个考试内容。
3.考生须在本方场地内且在进攻线(三米线)后进行“自垫球1次+自传球1次+站立式扣球1次”的完整动作,在垫、传、扣球的任一环节出现失误、违例或脚触及或越过进攻线(三米线),必须重新开始这个完整动作。扣球出界、不过网、触标志杆、球从标志杆外进入对方场区等视为扣球失误。考生判断扣球有效后方可进行下一个考试内容。
4.考生在拦网区面对排球网进行双脚起跳拦网考试,至少一只脚必须踏入拦网区地面。未采取面对排球网双脚起跳动作、未至少一只脚踏入拦网区地面、双手指尖未超过排球网上沿、起跳中身体触网,均按违例或失误处理,需重新开始这个拦网考试。
5.考生完成拦网考试后,迅速跑过终点线、计时停止。
(三)评判规则
1.起点线、终点线为同一条线段。考生持球在起点线外准备,听监考员发出指令后越过起点线,计时开始。考生完成全部考试内容跑过终点线,计时停止。采用电子计时技术,按规定计取成绩。在监考员发出指令前,提前越过起点线或身体触及起点线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2.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如考生申请第二次考试,则在全组考生完成第一次考试后,再进行第二次考试,取成绩最好的一次。
3.其余情形按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排球竞赛规则》及国际排联最新发布的竞赛规则执行。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标准排球场(场外缓冲距离为3米)。除排球场地线外,所有考试标志线须为区别于场地颜色的明亮黄色或红色。
2.排球网高度:男子2.24米、女子2.10米。
3.在本方场区中线两端分别设置1米×1米拦网区(线宽5cm),要求拦网区两条边线分别与中线和边线重合。
4.在本方场区端线外设置9米长起/终点线,与端线平行,距离本方场区端线2米。
5.考试使用5号排球,符合国家标准(GB/T22892-2008)。在发球区、后场区适宜位置各放置一筐球备用(考生在考试前可根据个人需要在相应区域内调整储球筐位置)。

十四、乒乓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乒乓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包括发球,以及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考生在规定时间两分钟内先完成6次发球,再连续、重复完成5组共30次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动作规格如下:
1.发球。考生采取全台发球技术发球6次。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个球。球应静止于手掌上,持球手放于本方球台端线以外、台面以上,将球垂直向上抛起,球必须离手,待球下落后方可击球。发球过网落点为对方球台全台面。
2.组合动作。考生使用全台反手推挡与正手攻技术,重复完成5组相同的组合动作,共30次连续击球。一个组合动作:反手推挡1次+正手攻1次+反手推挡2次+正手攻2次。发球机设在考生对面球台中间位置,出球口在台面以上,按照设定好的组合动作顺序连续供球5组共30次。供球频率50个球(±1)/分钟、中等速度出球,球的旋转角度为0°。击球过网落点为对方球台全台面,依据考生左手持拍或右手持拍,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发球机供球落点区域见下图:

(二)考试要求
1.考试过程中,如遇发球机故障,或发球机发出球与台面遗留球相撞,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试,申请重考。如考生没有立即停止,应继续完成考试。考生乒乓球拍的击打球在空中与台面遗留球相撞,计为一次成功击球。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意愿,可仅重新考发球机失误时的这一个或这几个组合动作。
2.考试开始后,考生移动球盆至适宜位置并选择适宜的发球站位,开始发球,完成6次发球后移开球盆,然后进行下一项内容考试。
3.发球考试过程中,动作规范须符合乒乓球比赛规则。击球后球先触及本方球台台面,后越过球网并触及对方球台台面,为发球成功。发球擦网后落到对方球台台面不计次数,当次发球可重发。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考试继续:①持球、抛球、击球违反乒乓球比赛规则或本考试规定;②没有抛球;③球触及本方球台台面,未触及对方球台台面;④球未触及本方球台台面,直接触及对方球台台面。
4.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考试继续:①未按组合动作顺序击球;②击球后球未过网;③击球后,球过网后未触及对方球台台面;④击打尚未触及本方球台台面的来球。
5.横拍持握的考生在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考试中可采取反手拨球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
6.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1.考生在规定时间两分钟内完成考试。累计规定时间内两项考试的成功次数,超出规定时间的考试次数不计入成绩,根据评分标准转化为考试分数。
2.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考试前,考生可明确示意进行一个组合动作的发球机供球适应性练习,亦可明确示意直接开始正式考试。
3.击球犯规以及其他失误情况发生时,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考试继续。
4.考试中途,如考生主动退出考试,计取考生退出时的考试成绩。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设置在室内,地面材质为运动地板或运动地胶,相邻球台之间须用不低于0.75米的挡板围起,与相邻的考试场地隔开。乒乓球台长2.74米、宽1.525米,由地面向上至台面高0.76米。球网高15.25厘米,网柱外缘离球台边线距离15.25厘米。
2.乒乓球拍须符合国家标准(GB/T23115-2008),两面均须无光泽;有覆盖物时,一面为黑色,另一面为与黑色和球的颜色明显不同的明亮颜色。考生可自带球拍,考场提供备用球拍。
3.考试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T20045-2005)的40+非赛璐珞乒乓球,球重2.50-2.77g,直径40-40.6mm。考生不能自带球。
4.发球机供球频率、出球速度、出球角度可调,储球容量不小于100个,能够定点发球和随机发球,集球网自动收集并循环出球,满足考试要求。
5.乒乓球台旁边放置一个落地式可移动球盆,储球数量满足考试需要,考生可自主移动球盆。
十五、羽毛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羽毛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考生在规定时间三分钟内使用正手发高远球技术完成10个发球,再使用正手高远球、头顶高远球技术交替、连续击球20个。动作规格如下:
1.发高远球。考生使用正手发高远球技术向对方场地对角有效区域发高远球10个,其中本方场地左、右发球区内各发球5个。发出的球越过3米高(男)或2.9米高(女)、距离球网3.55米的隔挡网,按有效落点计成功次数。具体见下图:

2.击高远球。考生采取正手高远球、头顶高远球技术交替、连续击球20个。球越过3米高(男)或2.9米高(女)、距离球网3.55米的隔挡网,按有效落点记成功次数。发球机置于发球区中心位,供球频率20个球(±1)/分钟,中等速度出球,以高远球连续、交替送至对方场地正手、头顶击球区。依据考生左手持拍或右手持拍,本方场地正手高远球、头顶高远球交替击球区为两个2.59米×2.59米的正方形区域,如下图:

(二)考试要求
1.考试过程中,如遇发球机故障,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试,申请重考。如考生没有立即停止,应继续完成考试。考试结束后,可补齐发球机失误的供球数量并累加有效击球次数。
2.考试开始后,考生移动球盆至适宜位置开始发球,完成10个发球后移开球盆,然后进行击高远球考试。
3.发球考试过程中,动作规范须符合羽毛球比赛规则。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个球。考生在本方场地一侧发球区内完成5个发球后,方可换到另一侧发球区内完成其余5个发球。发球区先后顺序由考生自行决定。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发球记无效,但考试继续:①发球时脚触及或越过发球线或中线;②球未越过隔挡网;③发球第一落点未在有效落点区。
4.击高远球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击球记无效,但考试继续:①未采取正手高远球、头顶高远球技术交替击球;②击球后,第一落点未在有效落点区;③击球后,球未越过隔挡网。
5.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1.考生在规定时间三分钟内完成考试,累计规定时间内两项考试的成功次数,超出规定时间的考试记无效,根据评分标准转化为考试分数。
2.发球或击球的落点触及落点有效区域边线按有效落点计算。
3.击高远球考试前,考生可明确示意进行4次发球机供球适应性练习,亦可明确示意直接开始正式考试。
4.击球犯规以及其他失误情况发生时,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考试继续。
5.考试中途,如考生主动退出考试,计取考生退出时的考试成绩。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设置在室内,地面材质为木质地板或羽毛球场地地胶,长13.4米、宽5.18米(单打场宽)。球网中央网高1.524米、边线网高1.55米。
2.距离球网3.55米处,设置高3米(男)或2.9米(女)、宽6.1米的隔挡网。
3.球拍须符合行业标准(QB/T2770-2006),总长不超过68厘米、宽不超过23厘米,拍弦面长不超过28厘米、宽不超过22厘米。考生可自带球拍,考场提供备用球拍。
4.发球机供球频率、出球速度、出球角度可调,储球容量不小于200个,满足考试要求。
5.考场统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T11881-2006)的用球,考生不能自带球。
6.考生所在半场内放置一个落地式可移动球盆,储球数量满足考试需要。考试期间,考生可自主移动球盆。
十六、网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网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考生在规定时间五分钟内先完成10次上手发球,再完成20次正反手交替、移动击球。动作规格如下:
1.上手发球。考生使用上手发球技术,向对方场地对角发球区发球10个,其中一区、二区各发球5个。具体见下图:

2.正、反手移动击球。考生采取正、反手移动击球技术,连续、交替完成20个击球。网球发球机置于对方场地底线中点位置,供球频率20个球(±1)/分钟,中等速度出球,向对方场地正、反手区域交替供球。
(二)考试要求
1.考试过程中,如遇发球机故障,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试,申请重考。如考生没有立即停止,应继续完成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意愿,补齐发球机失误的供球数量并累加成功击球次数。
2.考试开始后,考生移动球筐至适宜位置开始发球,完成10个发球后移开球筐,然后进行正、反手击球考试。
3.发球考试过程中,动作规范须符合网球比赛规则。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个球。考生在本方场地底线一区完成5个发球后,方可换到本方场地底线二区完成其余5个发球。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发球不计分,但考试继续:①上手发球不符合网球技术动作规范和比赛规则;②没有抛球;③发球时脚触及或越过底线,或没有在指定区域发球;④球未越过球网;⑤发球第一落点未在对方场地相应发球区内(擦网进界计成功)。
4.正、反手移动击球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击球不计分,但考试继续:①未按正、反手交替顺序击球;②击打尚未触及本方场地地面的来球;③击球后球未过网;④击球后,球过网后未触及对方场地界内(擦网进界计成功)。
5.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1.考生在规定时间五分钟内完成考试,累计规定时间内两项考试的成功次数,超出规定时间的考试次数不计入成绩,根据评分标准转化为考试分数。
2.正、反手移动击球考试前,考生可明确示意进行4次发球机供球适应性练习,亦可明确示意直接开始正式考试。
3.击球犯规以及其他失误情况发生时,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考试继续。
4.考试中途,如考生主动退出考试,计取考生退出时的考试成绩。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23.77米×8.23米的标准单打网球场。球网中央网高0.914米。标准网柱(附网)符合GB/T 19851。
2.考场统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T 22754-2008)的用球,考生不能自带球。网球为普通球,质量56.0~59.4克,弹性1350~1470毫米。
3.球拍须符合行业标准(QB/T2769-2006),总长度不超过73.66厘米、宽度不超过31.75厘米,拍弦面长不超过39.37厘米、宽不超过29.21厘米。考生可自带球拍,考场提供备用球拍。
4.发球机出球速度、出球频率、出球角度可调,储球容量不小于150个,满足考试要求。
5.考生所在半场内放置一个落地式可移动球筐,储球数量满足考试需要。考试期间,考生可以自主移动球筐。
十七、未尽事宜以《中考体育考试考务手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