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高新集团)拟通过公开比较考察方式选定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身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欢迎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公司按照以下公告要求报价参加。
一、采购单位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身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二)项目类型:工程施工。
(三)项目投标最高限价:978759.88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
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身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地基处理(强夯及第三方检测)、临时设施搭设、各项施工及验收手续办理、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等。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承包范围内证照办理,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与总承包单位协调及配合、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包保险等,虽未在技术规格书或图上提到,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实施的全部工序。具体项目内容以服务需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附件1、2、3)为准。
四、投标报价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项目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的承包方式。
如采购单位认为中选单位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中选单位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清单项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中的相应清单项综合单价限价,投标人须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的固定金额报价。
(五)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单位为本投标人。
(七)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八)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1个月(即2026年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
六、正式比较考察对象的确定方式
(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附件4)。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七、中选单位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对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评分。
(二)按择优项目表评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中选单位(附件5)。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情况(提供网页截图);
(五)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七)投标人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八)投标人拟委派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附件6);
(十)投标人声明(附件7);
(十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十二)择优评选资料(包括企业情况介绍及施工方案);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四)投标文件盖章版的电子扫描件(光盘或U盘)。
以上资料全部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采购人均不负责任。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密封包装,密封包装外表面须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等标记,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九、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十、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递交的送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采购人将对投标人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采购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二)响应文件应按照附件模板编制(附件8)。
(三)中选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若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选单位承担相应损失。
(四)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2月11日12:00前将电子版文件(如文件较小可发送至邮箱gxzb@gzgxjt.cn;如文件较大则按要求提交光盘或U盘)和密封形式的纸质文件同时送达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10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5594984
附件1.服务需求.doc
附件2.施工图纸.pdf
附件3.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4.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择优项目表.doc
附件6.报价函.docx
附件7.投标人声明.docx
附件8.响应文件格式.docx
附件9.最高投标限价.pdf
附件10.施工合同.docx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