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领取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发放健康证的发放要求;
4.无违法违纪行为及记录。
二、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幼儿教师
2.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要求: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有爱心、耐心,富有责任感,好学上进,善于与人合作;
3.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有独立撰写文件材料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福利待遇:
按照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第一幼儿园有关合同制教职工用工规定执行,享受相关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