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企业稳定用工,联动上级用工政策,对在2026年2月17日至3月18日期间招用初次在东莞就业的非东莞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通过“粤就业”“就莞用”等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举办超150场网络招聘会,开展跨省劳务协作招聘会,高频举办“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保障企业“人力供给”。
开展“点对点”返岗专车/专列服务,组织专列集中护送务工人员返莞,保障员工快速返岗、企业快速达产。
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全面纠治欠薪行为,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