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个人主要指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中贯彻活动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作为、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实践团队成员。
1、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实践期间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做出了一定贡献,得到实践地或所在团队的积极评价;
2、在团队实践中,应具有全局意识和协作能力,在团队中承担重要工作,妥善处理实践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帮助团队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取得良好效果,有高水平的社会实践成果;
3、对积极参加全国或省级专项活动和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项目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给予优先考虑;
4、对于已经评选上校级优秀个人的同学不允许申报院级优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