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检察听证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经相关程序审定和公示,现决定聘任于定勇等50人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定勇、王宇宏、王烨、尹丽丽、邓华枢、邓国杰、卢护锋、叶坚、叶勇、田锋涛、邝茗蕙、毕志标、朱宏亮、刘玮瑶、刘奔、刘继承、刘逸梅、刘智伟、刘蕴芳、汤刚、汤炽东、许其福、孙红英、孙思东、李岩、李金莲、李晓晨、李朝庭、李翠英、杨荔晴、杨雅琪、邱新、陆丽珍、陈致陶、陈梅芬、陈婷、陈嘉卓、陈毅坚、邵芷然、林存锋、欧子峰、周合娟、周逸晖、贾学胜、宾文高、黄爱珍、董凡、韩卫东、谢美婷、廖剑君。
第二届听证员任期三年,自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9年1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