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服务保障
(一)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与服务单位履行园区建设、管理与服务职责,建立公益指数评价与动态管理机制。
(二)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与服务单位负责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驻园机构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项目、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等市科技主管部门竞争性项目,提供政策解读、过程跟踪与绩效评价服务。
(三)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与服务单位负责搭建市校协同、校企合作、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平台,定期组织深圳虚拟大学园联席会议、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四)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与服务单位负责统筹园区物理空间资源,按规定为驻园机构提供办公用房、科研用房、公共会议室、学术报告厅、教室等基础载体,优化空间配置与使用效率。
(五)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与服务单位负责依托园区官网、公众号、官方活动等渠道,为驻园机构提供成果发布、团队推介、项目宣传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