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的法律资讯,有三件事值得展开聊一聊。
南京中院审结的一起物业费调价纠纷,业主大会以“少数服从多数”单独上调商业裙楼物业费,被法院撤销。
深圳三部门联合发布的8件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经深圳新闻网深度报道,披露了算法侵权、“里应外合”“行刑反向衔接”等具体案情。
《人民日报》同日刊发携程垄断案复盘长文,梳理了这起平台经济反垄断标杆案件的全过程。笔者逐一作简要评析。
一、南京商业裙楼物业费调价案——“多数决”不能变成“多数暴政”
据中国法院网7月27日报道,南京某小区总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含2幢住宅和1幢商业裙楼,共156户业主。天天公司是该小区商业裙楼的唯一业主,其余均为住宅业主。因物业服务成本上升,业委会将调价方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住宅物业费维持1元/平方米不变,商业裙楼物业费从3元调至4.5元/平方米。146户业主参与投票,139票同意,0票反对,7票弃权。天天公司未参加投票,后起诉请求撤销该决议。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业委会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的裁判逻辑值得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自治以“多数决”为基本运行规则,但“多数决”的前提是公平。法院认为,小区决定调高物业服务费的主要原因是经营成本增加,如果增加的成本并非主要源于商业部分,那么根据公平原则,物业服务成本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仅对商业部分调价,实质上是将全体业主应承担的成本通过“多数决”转嫁给个别业主,造成权利义务显著失衡。这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笔者在代理物业纠纷时经常遇到类似情况。商业裙楼业主在业主大会中天然处于少数,其权益很容易被忽视。本案确立了一个重要规则:业主自治权的行使必须遵循公平原则,“多数决”不能成为损害少数业主合法权益的工具。实务中,商业地产业主遇到此类决议时,应当及时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主张撤销权,同时注意该条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二、深圳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行刑民”协同保护的深圳样本
据深圳新闻网7月27日报道,7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8件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涵盖技术源代码、智能算法、医疗设备技术、客户交易信息等多类侵权情形,涉及刑事追诉、民事侵权诉讼和行政处罚三种保护路径。7月27日的深度报道首次披露了多起案例的具体细节。
其中,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涉及智能算法保护。法院认定,算法作为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基础,是开发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通过大数据测试获得的成果,具有商业价值,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商业秘密。该案2025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另一起“里应外合”案中,离职员工与在职员工串通侵犯商业秘密,执法机关对侵权公司、离职员工及在职员工三方同时查处,“一案三罚”。在全市首宗“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反向移送机制由行政机关继续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闭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十条列举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四种行为类型,并将责任主体从经营者扩展到经营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笔者注意到,这批案例有两个亮点。
一是算法作为商业秘密的保护路径逐渐清晰——过去算法的法律属性争议较大,深圳法院通过司法实践将其明确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裁判路径。
二是“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过去检察机关不起诉后,行为人可能既不受刑事追诉也不受行政处罚,形成“处罚真空”。反向衔接填补了这一漏洞,对企业合规的警示意义在于:不起诉不等于不担责。
三、携程垄断案复盘——平台经济反垄断的“中国方案”
据《人民日报》7月27日第11版报道,携程垄断案作为全球平台反垄断执法实践中的重要案例,提供了“中国方案”。报道从三个“第一”复盘了案件始末。处罚决定严格遵循反垄断法关于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比例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性质、情节轻重、持续时间等因素,体现“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携程已在今年3月率先下线“AI生意助手”(原“调价助手”),并承诺以此次处罚为契机深入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的七类滥用行为,包括不公平定价、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第二款特别增加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第五十七条则规定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笔者觉得这个案件的价值不止于罚款金额。《人民日报》报道引用多位专家观点指出,反垄断执法的终极价值在于“恢复竞争”——疏通被垄断行为淤塞的公平竞争机制,让市场重新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携程下线“AI调价助手”直接影响的是平台内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从民商事诉讼角度,如果平台通过算法实施差别待遇或限定交易,受损害的经营者可以依据反垄断法寻求救济,也可以在合同纠纷中主张相关格式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一点对电商平台纠纷案件有直接参考意义。
四、律师提示
三个热点,三条实务提醒。
一是物业纠纷中,商业地产业主应关注业主大会决议的公平性。“多数决”不是万能挡箭牌,如发现决议将全体成本转嫁给个别业主,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及时主张撤销权,但切记注意法定期限。
二是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要抓住关键节点——员工离职、岗位变动、合作终止时的保密措施落实,直接决定日后维权时的举证成败。深圳的协同保护力度只会越来越大,不起诉不等于不担责。
三是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无论作为平台还是平台内商家,都应关注反垄断合规,特别留意算法定价、限定交易等行为是否触及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的红线。